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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部分

約受聘,由馬會按約支付固定薪酬。他們平時按要求操練,賽馬日駕駒參加各種賽事。每次出場,都可以得到出場費。

每一個新年度的賽事,都在6月底至9月初的夏季休賽期間預先排定。馬主可根據自己賽駒的狀態,報名參賽。報名一般是在賽事兩個星期前,練馬師則按照馬匹參賽專案的要求進行訓練。

香港的賽馬全是速度比賽,分短途(1000米)、中途(1650米)、中長途(2200米)等若干檔次;草地、泥地兩類。每次比賽最多可以有14匹馬參加,前三名為優勝,前五名都可以得到不同數額的獎金。獎金依不同比例分給獲獎馬的馬主、騎師和練馬師,馬主得80-85%,練馬師次之得10%,獲第一名的騎手得10%,2-5名的得5%。獎金從投注款中提取。馬會還應不同機構的請求,舉辦冠名賽,由要求冠名的機構提供不同數額的特別獎金,一般幾百萬元,最高的達1400萬元。這些獎金也按比例獎給馬主、騎師和練馬師。

另外,香港還有一種不成文的習俗,即在賽駒連連獲勝之後,馬主要“打賞”練馬師,送數額可觀的“紅包”。賭馬,對一般的香港市民而言,是一項娛樂活動。對馬主來講,更具有投資意味。購馬、養馬、“打賞”,其實都是投資行為。透過比賽、取勝,馬主贏得回報。~~ ~~當然,不同的賽駒,回報情況差別很大,出色的賽駒幾倍甚至十幾、幾十倍地回報主人;差的賽駒,可能終生無一次獲勝,也就無分文回報。

賭馬的基本原則是,投注者在開賽前,根據自己的判斷,將心目中“優勝者”的號碼填入馬票,並填上一定數額的賭金,一併交付服務櫃檯進行電腦記錄,這就叫“買馬”。比賽結束後,實際結果與投注者猜測的馬匹名次相符的,就可以按相應的倍數兌獎,這叫“買中”了。如果沒“買中”,賭金也不能收回。

賭馬的專案有許多種,有單一的,也有組合的。組合越複雜,“買中”的機率越小,回報的倍數越高。單一的專案,如“獨贏”,即猜某一場比賽中跑第一的賽駒。“位置”,即猜某一場比賽中跑入前三名的任意一匹賽駒。組合的專案,如“連贏”,即猜某一場比賽中跑第一和第二的兩匹賽駒。“單t”,即猜某一場比賽中跑前三名的三匹賽駒,排列次序不限。“三重彩”,即不僅猜中某一場比賽中跑前三名的三匹賽駒,而且次序也完全對。最複雜的組合是“三t”,即要猜中指定的第三、四、六這3場比賽的前3名共9匹賽駒,而且馬票要在第三場開賽前就填好買定。

由於很難“買中”,所以回報倍數特別高,一般都有幾十萬倍,也就是說,下10元的一注,如果“買中”,就能得到幾十,甚至幾百萬元彩金。如果本場沒人“買中”,那麼投注“三t”的資金就會轉到下一馬日累積使用,也就是所謂的“累積彩池”或者“金多寶”。有時連續累積數次,一注(10元)“三t”的彩金竟高達幾億港元(絕對是讓人痴迷與瘋狂的賭博運動,本人就曾在迴歸前的九十年代,見過最高的彩金派彩,我的記憶好像是七億八千多萬港幣。當時排隊投注的人,佈滿整個投注大廳,還要排到馬場外。那些香港市民的表情,就像是不給他買,就跟他們有殺父之仇般。當時自己也想參與,可看看那條長龍,最後放棄了,反正自己也沒這種賭運)。

很長一段時間裡,香港賭馬都是單一地在場內進行。馬迷觀看、填票,然後到櫃檯視窗用現金買馬票(大家要是看過周星星的賭聖,就應該見過九十年代初,在馬場賽馬和在馬會投注時的情況)。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許多最先進的手段被迅速運用到賭馬上來。現在,在場內,除原始的買馬方式外,馬迷可以用“投注寶”(一種小型的專用電投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