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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在我眼中,丁越帥氣,正直,體貼溫柔。我真的很難想象他是一個視錢如命的人。

就算買大衣花兩萬八,他說:“就算一年收入給福生買件衣服,也值得。”他說,把女朋友打扮漂亮是男人的責任。這樣的話說的多漂亮!

他與夏長寧豪賭,他說,人爭一口氣。

然而夏長寧說,買大衣又退換了件款式相同的水貨是丁越意識到太張揚。豪賭是為了掩飾。

我只希望,那些企業的營業執照和營業範圍的影印件不是丁越明知用途而主動賣出去的。也許是無意中出了點什麼紕漏落進了走私集團手中。

丁越要回大衣也許他是想確認夏長寧動過手腳沒有,也許,是想讓我對他厭惡到極點,讓分手更徹底。我也懷疑過夏長寧在大衣裡有什麼跟蹤器,他才能準確的跟到麗江?

他越國境線,誰不知道雲南很多地方一不留神就出了境呢。

我滿腦子胡思亂想回了家。

爸媽正等著我,神色緊張:“哎呀,福生你終於回來了,警察找你什麼事?”

我搖了搖頭:“一個朋友有點事,問問情況,別沒的。”

老媽勃然大怒:“你學會撒謊了?明明是丁越出了事,你還說沒事!”

我嚇了一跳,心裡難過之極,疲倦地對媽媽說:“還沒定罪呢,也許他沒事的。”

老爸老媽輪番一陣轟炸。不外是感嘆還好分手了,又是什麼遇人不淑之類的。

關上房門,終於清靜了。

在家悶了三天,爸媽見我心情不好,可能他們以為是分手了,不會和丁越再有什麼瓜葛;也不提這事了。

一家三口全呆在家裡。看書的看書,看電視的看電視,我上網玩。全家都是老師,都有寒假,對著爸媽,我煩。

第四天夏長寧找我,我當是自己想出門放風的理由去了。也許,我還想知道丁越的訊息。

他約我在阿七的西餐廳。進去的時候,阿七見了我轉身就將吧檯後面酒櫃裡的一捧紅酒

拎了下來,用白布擦著,眼睛瞟著我。

怕我砸了?我瞧見夏長寧坐在角落裡,我先走到吧檯溫柔的對阿七說:“這酒很貴嗎?”

阿七嘿嘿一笑:“不貴,一點不貴。”

“為什麼不把價標上去呢?我要是再砸,好歹也看準了價再砸。”

他便渾身一哆嗦,差點把手中的酒摔了。

我走了幾步回頭:“要讓我再看見你們關店門不讓我走……明白?”

他點點頭。

其實我也不知道要他明白什麼。

夏長寧聽了便笑,他歪在沙發椅上,吊兒郎當的模樣。

夏長寧點了餐,然後很誠摯地對我說:“福生,我沒讀過多少書,和你在一起,就覺得挺開心的,我正式追求你可好?”

世上的事情沒有對錯,只有因果。我也很誠懇地告訴他:“如果一開始這樣,也許會不一樣。現在,不同了。現在我不想交男朋友。”

他嘆了口氣,頗有點惆悵的味道:“剛開始誰瞧得上你啊。”

啊啊啊,我又被他打擊了。我的語氣情不自禁的變冷:“是啊,凡重外者拙內,我也沒瞧上你。”

他疑惑的看著我問:“什麼意思?”

我似笑非笑的看著他,淡淡的說:“《列子.黃帝》。”

他的眼睛就變得很深很黑,眨也不眨的看著我。很高傲的揚起下巴:“我答應過你來吃飯給你說丁越的訊息。是好訊息,丁越沒犯罪。想知道原因嗎?”

我又被天雷砸中,喜不自勝。我想我的驚喜與快樂全寫在臉上了。夏長寧根本沒等我回答便快言快語的說:“我就不告訴你。吃完你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