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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邱良夥這麼說,完全是把他自已的利益最大化,把風險撇給了自已。誰不知道,現在這個年代,服裝還是以蘭白黑三色為主,一件衣服,一旦設計出新意,馬上就能受到大眾的歡迎,別的不說,光是那麼難看的包屁股牛仔褲都有人接受就知道了。
另外,服裝的銷售是一大難題,一個生產服裝的企業,去庫存化能達到五成以上,就是非常了不得了。
現在邱良夥居然把好處都攬在自已懷裡,把難題全部甩給趙菲,看來他還當趙菲是個一無所知的中學生,沒有任何社會經驗,很好哄耍。
雖然邱良夥也驚異趙菲小小年紀就有一萬元資產,但是他的腦海裡瞬間自行掠過了許多解釋:這一萬元是父母給的……她家有錢……是祖上的遺產……挖到文物了……
趙菲的錢怎麼來的,倒不是邱良夥關心的,反正只要趙菲到時候能拿出錢來就行。他關心的自然是雙方合作他必須把主動權牢牢控制在自已手裡。
“這樣不好吧?服裝的生產固然重要,但設計是根本。另外,服裝的銷售也是最難的,你把好的利潤大的都撿自已籮筐裡了,我專啃硬骨頭。
我看,這生意談不成了,還是算了。”
趙菲反正設計在手,也不怕找到不合作夥伴,如果邱良夥真的沒有誠意,或者太過貪婪,那就另找別家。
如果不是看中邱良夥的手藝和他家幾百年在雲杭市沉積的人脈,邱良夥一提出這個條件,她便懶得和他合作了。
邱良夥沒有想到趙菲這麼老辣,年紀輕輕竟然知道服裝市場的行情。按道理,她年紀這麼小,這些流程上的細節她哪裡懂啊?
但看趙菲的表情不似作偽,而且她拔腿馬上要走,一點也不留戀。
邱良夥慌了,要找趙菲這樣的設計師很難,但要找他這樣的合作商家,趙菲只要亮出新款服裝,振臂高呼,那可是一叫一大把。
妖孽!天才!
邱良夥只能這麼暗暗驚呼,趕緊丟下架子,上前幾步攔在趙菲面前,道:“趙菲,萬事好商量,咱這不是在談判嘛?做生意都是要談判的嘛,你別這麼急好不好?”
“邱老闆,做生意要談判沒錯,但是更要講誠信是不?”
趙菲這句話,頓時讓邱良夥臉象罩了張大紅紙一般,他不好意思地道:“那咱們就重新坐下談,勿必誠信。”
其實,趙菲覺得邱良夥這個人還是有可取之處的。就象他和邱雲雪合作那麼多年,從來沒有洩露過警方的秘密,警方也把他當成一個可信賴的物件,在處理一些事情上有所依仗,這就能看出,邱良夥本質上還是一個嘴巴緊、懂得保守秘密的人。
經過一番激烈的磋商,最後還叫來邱雲雪做中人,趙菲和邱良夥最終達成了合作協議,以趙菲第一次提出來的方案為基礎,簽訂了細緻的條款。
公司的名稱定為旭日股份有限公司,趙菲出價三萬,和邱良夥的投資注入資金持平,同時再以技術折為一股,這樣,投資形成四六開的局面,趙菲六,邱良夥四。
趙菲在公司的股權上佔據了優勢,成為公司的大股東,對公司的生產決策權具有影響力。但由於她才年滿16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所以不能擔任企業法人代表。所以邱良夥變成為公司董事長,掛總經理職務,負責一線的生產。
趙菲才無所謂董事長這種印在名片上光彩熤熤的頭銜,反正公司賺錢了,按照她所持股份,她分的是大頭就成了。
初步簽下合同,公司成立的各種證照的申請,邱良夥同意由他去辦理,邱雲雪自然也表示能幫忙的就會盡量幫忙。
對於邱雲雪來說,趙菲越來越成為一個不可思議的存在。如果早前認識趙菲,和她交好是因為王局長對她十分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