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君舒,在夜總會,她一直把君舒當作朋友,自己要死了,那要這錢也沒有多大的用處了。君舒是個命苦的孩子,和自己一樣,都是有個苦難的童年才走上了這條路。
她開始平靜的對待生死,朵拉將自己那十幾本厚厚的日記,寫滿了她心底裡那些只屬於自己一個人的故事,一頁一頁的翻看著,最早的就是在五年前,她第一次見到季安許的時候。那時她還是青澀的,她歪歪扭扭的寫著:
“我想我遇見了我的王子了,可是,我不是灰姑娘。”
她一頁頁地看著,看完了十幾本日記,發現這五年來的每一天,他都有出現在自己的日記裡,她承認,她痴了,她愛他,愛得那麼的痴狂,那麼的走火入魔。
那麼的愛如膏肓。
她不僅病入膏肓,還愛如膏肓。
她甚至透過日記,就數出了安許五年內一共來了金色年華多少次,沒來一次,她都會見到他,她邊咳嗽邊數著,生怕數錯了,她數的結果是五百一十六次。
這五年來,他來了金色年華一共五百一十六次,她見到了他五百一十六歲。她使勁的捶打著自己的頭,自言自語地說:“不會的,怎麼會只有這麼少的呢,不會的,是我記錯了嗎?”
她就像是自己每天都見到了他一樣,可真正他出現在她面前,除了求她陪客人喝酒,就是求她找白小染了。
可是那也是歡喜的,真真就覺得是歡喜的。尤其是上一次,他陪著自己在包廂裡抽了一個下午的煙,他從不抽菸的,卻在朵拉的面前抽菸。儘管知道他是在為了尋找另一個女人而煩惱,但是朵拉固執的認為,她是第一個看到季安許抽菸的女人。
她想著那個留在包廂地毯上兩個相依為命的煙洞,就覺得離他是那麼的近,近的有些近乎侷促不安了。
朵拉在昏黃的燈下,開始寫她的最後一篇日記,準確的說,是遺書。她沒有寫個特定的誰看,那封遺書,更像是自己孤獨的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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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她就要死了,卻沒有個可以告別的人,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死後,會不會有人懷念自己。那些嫖客們是會懷念的吧,會想失去了一個很會挑小姐的媽咪,季安許會懷念嗎?至少在客人鬧事的時候,沒人陪酒的時候,他是會懷念自己的。
世界上,終究是少了一個會喝下三瓶白酒的女人了,這個女人是死於煙和酒。她望著自己鏡子裡面卸去濃妝後蒼白的臉,自己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了,病來如山倒,真的就是這樣的快,自己曾鮮活的愛過,奔跑過,不多久就會煙飛煙滅。
我不怕死,可是我怕我再也不能愛你,朵拉想,是不是我死以後,再也不會記得,朵拉,曾深深的愛著季安許,並且是一直。
她的字在這些年的鍛鍊下,寫得很漂亮,但是字型裡總能看出幾分瘦弱的悲涼。朵拉開始一字一字的寫著自己的告白,寫幾個字,就要停下來,不敢往下寫了。
朵拉朵拉,愛曾到過 第一百一十七章:
朵拉寫著這樣的話:
我的一生,短暫而陰暗。我來過,我也愛過。我不是一個好的女人,我賣笑為生,我帶著一些同樣的可憐女孩做著皮肉生意。
有個女作家說:每一段愛情,都是千瘡百孔的。
可我的生活我的身體都是千瘡百孔的。
我知道,我的生命裡,是一個人的,獨活的。沒有朋友,沒有親人,我獨行著,就像一隻落單的燕子。
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在我死後仍可以記得我,但是,我想,如果死人有記憶,我想我不會忘掉我的今生的。
我愛過的男子,我自知我只是仰望你,也只能仰望你。我從未對你說過愛,我知道,我也沒有資格說愛。
我將我剩下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