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一不小心說漏嘴了。這麼簡單的吞噬之術誰不會啊?我突然想到了吞噬它的好處,那就是可以獲得它的能力。那以後我豈不是就可以金光燦燦,再碰到類似打架這種事,我也能很拉風地炫耀自己的本事了。而且說不定以後遇到它,我還可以緊緊纏住它,用我的“佛光普照”把它給氣化,想想都覺得威風啊。
有了這樣的動力,我啃得更加起勁了,不一會兒就把它的脖子給咬斷了。屍首分離本是一件很噁心的事情,但在我現在的眼裡,只有它那龐大的身軀,這完完全全就是美味啊,哪裡還有什麼噁心的感覺。
金烏竟然還妄圖過來跟我搶食,我立刻一把將它推開,同時罵道:“你想幹什麼?你要是再搶,我連你一起給吃了!”
赤烏氣惱地說道:“我們是一個團隊,它也是我們兩個人一起合力打倒的,難道我就不能分享這份戰利品嗎?”
我指了指金烏的腦袋,“喏,你的戰利品在那邊呢,你個子小,吃那裡正合適,我個子大,吃這邊剛好也合適。你別再跟我爭了,否則對誰都沒好處!”
我也不明白為何自己突然變得如此自私自利,但我現在只想擁有眼前這一段“美食”。因為這一大坨魂體,對我來說實在太重要了,雖然我也不知道重要在哪裡,但我的身體肯定不會騙我,我的身體需要它,我就得想盡辦法把它全部佔為己有。在這個沒有社會的地方,只有我和一個臨時的“豬隊友”,我不搶的話,難道要白白讓給它嗎?然後讓它來消滅我嗎?只有傻子才會幹那樣的事呢!
神奇的是,我越吃身軀就變得越龐大,而赤烏卻變得越來越小,原本我們之間相差三倍的大小,現在卻變成了五倍。我抽空看了一眼赤烏,心裡暗自感慨,這隻破鳥真的不能相信啊,它竟然從未告訴過我,吃別人的魂體還能增長自己本事的這個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