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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這時,董貞突然開口:“勃勃,要不你也來入一股?”(未完待續。)

198,你不來,大家沒底(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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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貞這麼一提,其餘人立刻豁然開朗,立馬要求王勃也加入進他們的賺錢大計當中。王勃說得越多,幾個“不學無術”的人就發現自己幾個要成事,還真離不開他這個一拍腦袋就是個主意“一休哥”。

“這個,不太好吧?”王勃臉上露出一副“為難”,心頭卻樂開了花,想著,老子在你們面前賣弄了那麼多,還故意整了很多在後世是常識,現在確是“高大上”的打腦殼(難懂)的專業術語,就是等你們幾個的主動邀請。

王勃雖然打算把開網咖這個點子送給黎君華的這幾個死黨,賣幾人一個人情,以便自己以後遇到麻煩需要關係的時候能夠方便向幾人開口。

但是賣人情也有不同的賣法。單純賣點子,就跟寫歌的人賣歌,得到的永遠都是一小部分。不少歌星一曲成神,會感謝寫歌的人嗎?只要是沒良心的,一般來說會,但怎麼感謝?大多也就口頭而已。人家開演唱會,代言,唱而優則演,百百子萬,上千萬的賺,只會認為是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天賦、功勞,絕不會認為當初助他成神的寫歌人在其中有多少功勞!

但寫歌人沒功勞嗎?

no!在王勃看來寫歌人才是歌星成名路上最勞苦功高的那個人,是其成名的第一推動!歌者。公司,經紀人,編曲。錄音,發行等等因素都是歌星成名所需的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也並非不可替代;唯有能讓大眾記住的那首歌,才是不可替代的,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道理很簡單,好嗓子易找。好歌難尋!兩者一配對,便是一歌永流傳,成為經典!可惜提供經典的那個人。卻鮮有人記得,記得也不關注,關注也帶不來什麼經濟利益。

只要是好歌,你唱我唱他唱。只要有一定的水準。找對性別,在先入為主的前提下,基本上誰唱誰紅!但光有一個好嗓子,沒有好歌,那也白搭!

這跟古時候詩人詞人的情況完全相反。古代一詩成名天下知,名利雙收。一首名詞,配上一定的曲調,由青樓的歌姬們傳唱。但被寫進史書,聲名大噪的卻永遠不是歌姬。而是詞人,如柳永,秦觀,蘇東坡等。

唱歌的歌姬?那麼多,誰tm記得!

王勃十分清楚自己的點子可不僅僅是點子,只要有啟動資本,好好經營管理一下,很快就能換錢,大錢!當初如果不是看在開網咖需要較高的啟動資金,而且需要一定的社會關係來處理網咖開張後可能會有的一些麻煩和衝突,王勃肯定會選擇簡單省事的網咖而非勞心勞肺的賣米粉來賺取自己的第一桶金。

所以,僅僅讓對方感謝一下,欠個人情,請吃兩頓飯,就像黎君華說的,現在的他稀罕那兩頓飯嗎?

酒肉朋友再好,再推心置腹,也只在酒桌上管用。一下酒桌,那就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各過各的日子!至於酒桌上的承諾,許願,表態,誇獎……酒話嘛,聽聽就好,別太認真!

單純的喝酒吃肉遠不如利益的捆綁來得牢靠!

“這個,不太好吧?”儘管心頭樂開了花,但該有的姿態還是要做足。因為王勃十分清楚這生意一旦做起來,憑這幾人在四方的關係,加上他先知先覺的一番指點,肯定會賺大錢。如果現在表現得太過積極,生意稍一走上正軌,幾人說不定就要後悔。

五人分錢哪有四人分錢好!

“這有啥不好的?我開始就想叫你進來,但是考慮到你現在也算是大老闆,不一定看得起遊戲廳這小錢,所以就沒叫。現在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