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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家的燈依然亮著。媽媽三步並做兩步,拖兒帶女的跑回家,才現羅思文坐在自家門口的小板凳上已經熟睡過去,房門大開,屋裡的煤油燈出微弱暗淡的光芒,媽媽嚇的心酸的當場抱著羅思文淚如雨下,年幼的羅思文居然沒意識到回房子裡關著門睡覺,沒被狼吃了,已經算是命大的孩子,偏遠的山村時常聽說大人幹活去,孩子被狼吃掉的故事,何況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一家人想想都後怕,生活的種種艱辛數不勝數。

………【第二節 進城】………

不堪的記憶之三是驚險的池塘事件,夏天的一箇中午,媽媽去地裡幹活,14歲的羅思文領著妹妹在村裡池邊洗衣服,妹妹在旁邊玩,一不小心,妹妹踩空了旁邊的一個虛支的石頭,一頭栽進了池塘裡。羅思文正在低頭洗衣服,突然聽到一聲喊叫,羅思文抬頭一看,妹妹一眨眼沒了蹤影,她嚇的趕緊從洗衣服的石頭上站起來,“思羽、思羽。”羅思文焦急的大叫,過了一會,突然現前邊的水面上冒出一個小腦袋,在水中時隱時現的撲騰,嚇慌了神的羅思文站在高處手腳並用著大喊,“來人啊,來人啊,有人掉水裡了。”附近正在勞動的村民聽到喊叫,從四面八方跑過來,大家互相看看,誰也不敢跳進去,羅思文急的差點給人跪下,恨不得旱鴨子的自己跳到水裡去救妹妹。這時候,路過水塘邊的大伯聽著了,當他現是自己的小侄女掉進水裡,毫不猶豫跳進池塘,一個村民找來一根很長的竹竿,大家齊心協力的努力,才把思羽從水裡救出來,思羽的命得救了,但是從此以後也落下了病根,耳朵裡進了太多的水,成了慢性中耳炎,這也是讓羅思文永遠銘記在心的深刻記憶。

更有讓人無法釋懷的自殺事件。媽媽是個很勤勞的家庭婦女,總是閒不住,一個人種了幾畝薄地。夏天,麥收時節,媽媽辛辛苦苦種的麥子眼看在地裡熟透了,黃燦燦的,很惹人憐愛,媽媽和羅思文正在地裡收割。突然下起了瓢潑大雨,夏天的雨,說來就來,眼看就要收穫的麥子,可能因為大雨就要爛在地裡,媽媽和羅思文憂心如焚,手不停的割小麥。幹完自家活的大伯路過他們地邊,過來給幫忙,在大雨中把麥子割完,然後幫著拉回羅思文家的院子,卸在屋子裡。大伯回家後,大媽看著自己的男人淋成了落湯雞,等她知道事情的原委後,衝大伯大雷霆,“她男人一年到頭才回來幾天?肯定是那個狐狸精勾引你。”大媽蠻橫的認為弟媳婦勾引了大伯哥,妯娌之間生誤會。她指著自己的男人無中生有的大罵一通,木訥的大伯無論怎麼解釋都得不到大媽的諒解。大媽罵完了,在瓢潑的大雨中衝出家門,一宿未歸。大伯簡單的認為,大媽使性子回了孃家。第二天,天黑時分還是不見人影。大伯終於坐不住,趕到大媽孃家詢問,才知道,大媽根本沒回孃家。舅子哥煽風點火對大伯說,我妹妹是不是跳了河?大伯慌了神,找一幫人,一連幾天,拿著長長的竹竿到村上所有的井和魚池及有水的地方都打撈一遍,一無所獲,大家很失望也很慌張,不知道大媽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到底去了哪裡?於是動全村人四處尋找,無果。一週後,有人到縣城賣雞蛋,在市場上看見大媽和她嫁到縣城的姐姐正在大街上??,這事才算了結。

家人在農村生活,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被別人算計、孤立、折磨的那些痛苦記憶,在全村人羨慕的目光中嘎然而止。

羅思文上高二的時候,爸爸羅福貴因為連續三年獲得廠裡先進個人,單位破格允許農村的老婆孩子農轉非,這在他們村當時是很榮耀的事情。

在縣城上高中的羅思文和全家搬著所有值點錢的家當包括糧食和土豆,乘著爸爸單位給他們拉東西的卡車進了城,家人的農村戶口全部轉為城鎮戶口,這意味著,媽媽劉小妹、羅思文、弟弟羅思、妹妹羅思羽由農村人全部變成城裡人,從山裡的農村老家到城裡生活,成了城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