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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部分

“出門看同伴,同伴皆驚忙:同行十二載,不知木蘭是女郎。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是峻向以蒐集、整理兄長的詩文為樂,聞之大喜,趕緊就給抄下來了。是宏輔趕緊說這不是我作的,只是民間歌辭,吾略加修飾而已。是峻說你修過那就是你的啦,如詩之國風,皆民間歌謠也,難道還能找得著原作者嗎?當然必須歸在周室採風官吏的名下。

哥耶,你好久都沒做詩啦,好不容易有這麼一首,我聽著挺不錯,你就別再撇清、推辭啦。難道還會有誰敢跳出來,跟你爭搶版權不成嗎?

是宏輔一琢磨,反正我這輩子抄的詩文也多了去啦,既已做賊,何必再假裝斯文?也罷,是我的就是我的吧——當即朝天默禱,望那“可汗”可與“天子”互文的時代永不到來。

隨即是峻便來至鄭縣上任,點查田地戶籍,果然喪亂才息,人多流散,大戶趁機兼併土地,卻又尋不著佃戶,導致大片大片壟畝拋荒。他也已經在各地做過好幾任縣令長啦,是宏輔承諾,這一任鄭縣令若是考績尚可,即可薦他為二千石守相。所以,目前這種狀況可不利於上計啊,必須有所改觀才成。

是峻所採取的手段,也是其兄所密授的,一手則軟,用招租官家山林、作坊等產業的名目,籠絡本地大族,二手則硬,嚴格執行朝廷頒佈的《限田令》,比方說白身每戶不得超過十頃田地,多餘的一律硬性收購充官。所得大量官田,申請調關東散戶、流民過來民屯。

魏制,各郡、縣的守、令以下,分司治事,皆由朝廷委派,一方面加強了政府對地方的控制能力,同時也減輕了守、令的工作強度。故此是峻把絕大部分精力都花費在了勸農、助農上面,三天兩頭親巡各鄉,照管農事。

所到之處,召集鄉中三老等飲宴,以聯絡感情,趁便大肆吹噓自家兄長之能,以及與自己感情之深厚,動不動就把是宏輔的詩文背出來饗客。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木蘭辭》因其文辭質樸、語言通俗,遂得以廣為傳佈。

所以就連偶爾旁聽的農人都會背誦了,還合曲成歌。當下幾名農人齊唱全篇,陳紵等三人聽得連連點頭,馬鈞更是趕緊掏出紙筆來,直接就給抄錄了下來。完了三人商議,這故事還是頭一回聽說啊,這木蘭女究竟是何時、何地之人呢?

馬伯庸言之鑿鑿:“必前朝之人也。”為什麼這麼說呢?你瞧詩中提到了“郡”,郡的產生始見於戰國前期;但詩中還有“尚書郎”,這是東漢朝才有的職位。至於木蘭的籍貫。大概是在長江以北——“安有募南兵以御北胡者耶?”

馬鈞覺得馬齊所言很有道理。但他因為口吃。輕易不肯開口講話,所以只是在旁邊連連點頭罷了。

然而陳茲免卻搖頭:“以吾思之,乃時人也。”就算前朝,大概也是建安年間,跟現在相距並不遙遠。什麼原因呢——“桓靈以前,安有非正途士人,反以軍功而得為尚書郎者耶?”

不過最重要的原因還在於:“其真有女子而可改扮以從軍者耶?豈真有十二載而同伴不覺者耶?乃寓言耳,必非真也。”這就是一故事。你還真去琢磨其人究竟何朝何代,何地何方幹啥?有意義嗎?

三個人談談說說,很快步入縣城——自然在城門前要校驗過所也就是通行文書,順便向守卒詢問市場的方位。鄭縣是上縣,但縣城並不算大,三人自北門而入,鄭市卻在城南,悠遊行走之間,已過朝食之際,未免腹內飢餓。馬伯庸不禁抱怨。是你們偏要停下來聽農人唱歌啊,結果耽誤了飯點兒。這要是沒得吃可怎麼辦呢?

這年月的城中之市,一般分為三場,即朝市、夕市和大市。朝市出售貨物的主要是大商大賈,多為坐商,自有店肆,即便行商,也大多租賃人家店肆售賣;夕市則主要歸於“朝資夕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