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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他們家雖然是佃戶,是不用直接向朝廷交租的,地租全都交給地產的主人——張老爺——而至於張老爺給不給國家上稅,那就沒人知道了,但他們家還總得要出口賦,也就是人頭稅。所以縣裡的衙差來過窮坳一兩回——口賦一年一徵,不過估計地方太窮,連半個銅子兒都榨不出來,所以連衙差都懶得白跑。

所以對這位衙差還有點兒印象,是因為他老人家在白跑一趟以後,一時腦袋發昏,竟然瞧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那條老狗。可是一棒子打過去,沒打到狗,倒被阿飛一聲令下,獵狗撲上來叼住了他一條大腿。好在隔壁老王的那條狗終究是太老啦,估計比老王年輕不了幾歲,大牙都快掉光了,所以沒能真的傷到衙差,就這樣,最終老王還是交出存著的兩張兔子皮來賠罪了事。

所以這位衙差今天在沒人逼迫,沒人催促的情況下竟然站出來作證,不禁使得阿飛心中湧起一股暖流:“這世上終究還是有好人的啊……換了是我,竟敢放狗咬我,這時候就要一口咬定這倆貨確實是東夷的探子無疑!”

可是緊接著就聽那衙差又說:“這個年歲大的確實是漢人,年歲小的卻是夷人,為了保險起見,還是砍了乾淨吧。”

我靠,這人真是誇不得,公報私仇也來得太狠了吧!阿飛趕緊大叫起來:“我家已七代在縣中務農,只知自己是大漢的臣民,不知道什麼夷人!請縣尊明察秋毫,放了小人吧。小人年紀雖小,也願助守縣城,殺散夷寇!”

“你這孩子,”時公子略略躬下身來,望著阿飛的面孔,“你是不是跟誰讀過書啊?”

在那種資訊極不發達的年代,要編瞎話其實特別容易。阿飛知道自己的談吐有點兒不象真正的鄉下窮小子——窮小子會在意什麼年號問題嗎?會口出“大漢臣民”這種詞兒嗎?——可他已經發現了時公子對自己頗感好奇,要是不這麼說,就無法進一步勾動時公子的好奇心,那就很可能轉眼間人頭落地。

瞎話早在來縣衙的路上就編好了,他匆匆回答道:“小人十歲時入林中拾柴,遇到位老者將要凍斃,便救了他一命。當晚便夢見那老者將幾部書來與我讀,醒來便識得些字,懂得些談吐。”

時公子露出些譏諷的笑容:“某卻不信。”

你不信就對了!阿飛知道壓根兒沒影的事兒很難編得圓,尤其是身邊還有一個看著自己長大的隔壁老王,要是說什麼有士人經過一時心血來潮教自己識字的普通橋段,萬一老王腦袋裡有屎(就這傢伙一貫的表現來看,那是肯定有屎的),竟然開口質疑,那麻煩可就大了去啦。乾脆還是編一個沒人能做旁證,也沒人肯信的傳奇故事出來,時公子肯定不信,不信就要深入盤問,可是夷寇臨近,他又勢必沒有時間來盤問,那麼,自己的腦袋也就暫時可以保住了。

果不出其所料,時公子沒有繼續質問下去,只是轉頭催促縣長,要對方把城中兵馬大權委託給自己。縣長毫無辦法,既不敢逃,又不願死,只得提筆寫了幾個字,應允他了。

時公子隨即便叫土兵放了阿飛和隔壁老王,讓他們跟著自己,出了縣衙就一路疾行,很快來到一棟大屋前面,招呼一聲,屋中便衝出來二十多條壯漢——估計便是時公子所說的,他們家留在縣中貨棧的丁壯了。他命令這些丁壯去喚起城內百姓,把縣城東、西、南三面城門都用木石堵死,辦完後便分守三門,然後轉身又奔縣衙而來。

這時候,按照他剛才的吩咐,縣內土兵已經在衙前集結完畢,就見七成年歲在五十上下,三成還沒有阿飛大,一個個塌胸癟肚,瘦骨如柴,腿股戰慄。時公子見了,不住地搖頭,請縣尊開啟倉庫,把縣內武器都收攏起來,統共不過十來支戈矛、兩把刀、一具盾、三張弓,兩壺箭,還大多鏽跡斑斑。最後縣尊把自己腰佩的長劍也解下來送給時公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