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原主,就大手一揮,給原主租了原主現在住的這地方。
這房子離蔡家和原主前公司都很近,位於管理嚴格的高檔小區,兩室兩廳兩衛八十多平豪華裝修,雖然不算大,但對原主來說已經很不錯了。
就是……蔡錦純起初給原主付了半年房租,但這幾個月,他跟原主的關係越來越差,房子自然也不付了。
每個月一萬二的房租,差點把本就沒什麼積蓄的原主榨乾!
言景則回到住處,開啟門,就見幾個年輕男人正躺在客廳的沙發上,一邊敷面膜,一邊看電視。
看到他,其中一個道:「子秋,你回來了?我聽說你跟蔡少鬧翻了?這不是真的吧?」
「你不是親眼所見嗎?」言景則問。
這個跟言景則說話的人,叫譚敏宣,是原主的「好友」。
原主當初在公司的時候,跟譚敏宣關係挺好的,後來蔡錦純給原主租了這房子之後,譚敏宣說他在公司宿舍被人欺負,住的不舒服,想要搬進來,原主就同意了。
後來譚敏宣見原主總和蔡錦純一起出去玩,想跟著出去,原主就在能帶他的時候,帶上他。
之前原主溺水,譚敏宣其實也在場。
只是……他是原主的好友,卻任由原主在水裡掙扎。
這都什麼狗屁好友。
要不是蔡錦純眼光很高,這個譚敏宣,估計早就撬了原主的牆角了。
當然,真要撬了是好事,原主說不定就不用死了。
「子秋,蔡少是跟你玩兒,你也不用這麼生氣吧?你脾氣也太差了,竟然還打蔡少……」譚敏宣不贊同地看著言景則。
「譚敏宣,你欠我的錢什麼時候還?還有你搬來我這裡住了九個月了,房租是不是應該給一下?」言景則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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