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雖然崴了一下但是看起來沒有大礙,倒是另一隻鞋上面那粘糊糊的屎讓張子文很噁心,那種味道差點沒有讓張子文把隔夜飯都吐出來。
從揹包裡掏出礦泉水喝了幾口,然後仔細的沖洗乾淨鞋上的汙穢,張子文站起來試一試,然後拿起揹包繼續往前走。走了這幾個小時,應該還有很遠吧!
崎嶇不平的地,隨時從草叢裡跑出的各種小動物和隨時要注意的蛇。偶爾從不遠處跑過的大型動物。還有遠遠看見的那些食肉動物。這一切都讓張子文很快就疲憊下來。
特別是經過幾只長頸鹿身邊的時候,原本還有點激動的張子文被莉莉絲反覆警告,說這些體型龐大脖子長長的動物,實際上是這草原上最可怕的食草動物之一。那海碗大的蹄子能輕而易舉的踢翻獅子踢斷人的骨頭,而容易被激怒的性格讓它們隨時隨地都可能變成殺人兇手。
朝著一個方向繼續走著。太陽終於升到頭頂,然後兩人也總算找到了一片小樹林。站在外面仔細看了好久,確定獅子沒有霸佔這個地方,兩人才慢慢走進去。
這裡的樹也很奇怪粗大的樹幹卻沒有幾片葉子,陽光下樹的影子顯得越發單薄。
兩人找了個涼快點的地方,一上午的長途跋涉讓兩人都沒有了早上的矜持。隨意的坐下來張子文首先拿出礦泉水猛喝一氣,從揹包裡挑了些東西攤在地上,兩人現在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過了好久張子文才恢復一點,看看身後走過的地方。張子文問:我們走了多遠?50公里?
莉莉絲搖搖頭說:最多10公里吧!
張子文驚訝的看著莉莉絲不相信整整一上午加上黎明前摸索走了那麼久,難道就只走了這麼點距離?心裡算算按一人普通行走速度每小時4公里,這至少應該走了30,40公里了。
莉莉絲笑著換了一個話題:要不下午我們就不要走了好嗎?
張子文:為什麼不走?
莉莉絲:下午太熱應該休息。
張子文想了一下說:不行,我們要繼續走。因為現在我們兩個體力是最好的時候,必須要儘量多走一點。到後面我們可能就會走不動了。
莉莉絲開啟罐頭和一包壓縮餅乾遞個張子文說:那你趕快吃點東西。等會我們繼續出發。
當日頭慢慢爬到西邊的時候,張子文已經開始用意志力控制自己不要癱倒在地上,兩條腿麻木的往前挪動彷彿不受自己控制。
雖然自認是一個能吃苦的人,而且在學校裡同多數年輕人一樣每天都把彷彿無盡的力氣消耗在體育館和籃球場上,張子文卻發現走路實際上就是一種最辛苦的差事。
從清晨到現在應該走了10幾個小時吧,走出多遠呢?雖然不願意,張子文卻只能老實承認最多不會超過30公里,中午休息的時候找到的那棵樹並不算高大,這草原上也不可能長出高大的樹來,可就這麼點樹兩人走了好遠回頭依然能看見。
腳崴了不算什麼,乾枯堅硬的泥巴讓徒步鞋裡的腳趾受盡磨難,張子文能清楚感受到腳掌下那幾個大水泡,讓每一步都變成一種折磨。原本非常貼身的雙肩越野揹包也彷彿變重,兩肩上的壓力隨著步伐變成兩座大山,壓迫著肺部讓呼吸也成了折磨。
下午草原上的空氣如同沸騰起來一樣,在遠處地面上蒸騰起來的熱氣彎曲著光線,產生各種幻覺。開始的時候張子文還感到有點意思可慢慢就變得麻木起來。
大口喝著水,然後從身體的每個毛孔流出來,汗液在身體上蒸發後留下白色的鹽粒讓被炙烤的面板變得更疼。
更加麻煩的是幾次從地平線處突然冒出的汽車。這些車輛顯然是夫曼或者他手下的車,從天邊突然出現然後飛快的在某個地方轉上一圈,然後再消失在天邊。
幾乎每一次都是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