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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員陳達在茶田利用休息時間敲詐同犯陶某某,事後得到陶犯家屬送來的三五牌香菸五條。”

“何欣,你於1995年十月指使服刑人員陳達在中隊監房以調換工種為名敲詐同犯韓某某,事後韓犯送給你六條紅塔山,並得到了茶田小崗的崗位。”

“何欣,你於1996年二月……”

“何欣,你於1996年五月……”

“以上檢舉是否屬實,請你如實回答。”一連問了好幾個問題,“啪”,唐曉合上了公文夾。

“唐書記、劉主任、王大,請你們領導要相信我。這、這完全是誣告。”要是承認了,他就完了。如今之計只能硬著頭皮賭一把,賭陳達不會被攻破,何欣漸漸自然起來,“可能我平時管理比較嚴格,遇事不留情面,所以有人想打擊報復我。陳達做過什麼,我不知情,也許他存在上述的違法行為,但絕對不是我指使的。這一點我可以對著黨章和警徽發誓,我是清白的。當然,我也承認,我一度放鬆過對自己的要求,有的犯屬送些香菸、酒的,我面情難卻也沒能做到次次拒收……”

“何欣,收禮和敲詐勒索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一個是違規,另一個是違法、甚至犯罪。你要想清楚再回答,這個態度問題,牽涉到事後監獄對你的處理強度。”劉林用鋼筆敲敲辦公桌,打斷了何欣的表述。

“劉主任,我沒幹過怎麼承認?這不是典型的有罪推論嗎,唐書記,你說,這符合組織談話原則嗎?”何欣嚷嚷起來。

“不要激動,劉主任的出發點沒有錯誤。態度問題是處理力度的考量之一。”唐曉轉過臉對記錄員說,“小趙,倒杯水給何欣,陪他在這兒讓他冷靜思考思考。”

“劉主任、王大,咱們幾個出去,把這兒讓給何欣,讓他好好想想吧。”

大隊長辦公室裡,何欣呆坐著,沒有接水,也沒有再開口。

門外,王國生低聲問:“會不會真是誣告的?”

“是清白還是誣告,我們再等等。”唐曉摸出香菸給王國生一支,又給劉林一支,然後自己點上。

五分鐘過去了,十分鐘過去了,何欣還是一動不動,只是臉上多了一些氣憤和冤屈。

快二十分鐘了,唐曉、劉林腰間的對講機不約而同呼叫起來。

兩人拿起聽了聽,再次走進辦公室。

唐曉站在何欣正對面,盯著他的眼,一字一頓:“現在我口頭傳達監獄黨委的決定:鑑於三大隊三中隊原副中隊長何欣有嚴重的違法行為,經監獄黨委緊急研究決定,撤銷何欣副中隊長職務,送監獄招待所隔離審查,限時其交待問題。審查期間,無關人員不得探視。”

“小趙,看好他!”說完,唐曉轉身就走,劉林也緊跟著走了出去。

“唐書記,我冤枉啊,你聽我說……”何欣對著唐曉背影大叫。一會又衝王國生大喊,“王大,我的工作你可是看在眼裡的,你說句話啊……”

“你呀,你……唉!”王國生嘆著氣搖搖頭,摔門而去。

咦?天明明還亮著,怎麼一下暗了?何欣兩眼發黑,一頭栽在地上。

42章 放棄,吳越的選擇

陳達很快就供述了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他的供述遠比檢舉材料所反映的要多。。最初的犯罪可以追溯到三年前,從1993年開始,他就在何欣的授意下以調換崗位或是幫助獲取獎勵、減刑假釋等等名義對同犯進行敲詐勒索。

由於陳達供述的多位涉案人員已經刑滿回家,難以一一查證,最終監獄認定的犯罪事實僅僅侷限於檢舉材料所反映的六起。

被敲詐服刑人員的詢問筆錄也印證了陳達的供述,兩者形成了嚴謹的證據鏈,即便何欣死不承認,也無濟於事。

處理結果很快就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