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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部分

密密麻麻,有長槍也有短槍,粗略一看還不要有七八十把?

陳爭直接被嚇了一跳,這個哈勃老頭果然厲害,能輕輕鬆鬆搞到這麼多槍械。

“偉大的先知,我今天晚上聽說你遇到襲擊,已經嚇壞了,連忙派人調查,還好你平安無險。”透過瓊絲的翻譯,哈勃老頭介紹說:“所以我急忙想辦法,用幾個小時先幫你弄到些槍,這樣也可以多點保障。”

瓊絲一邊和陳爭翻譯,一邊已經挑出來了一把手槍,利索地將彈夾上好,隨後說道:“美用手槍伯萊塔m9,是一把好槍。”

隨後先將這把手槍插在腰後,又說:“這些槍的效能都不錯,至少都是現役槍支,倒也難為哈勃這麼短的時間找到這麼多槍。”

“你會用槍?”陳爭問。

“當然,現代社會,怎麼可能只學格鬥技而不會用槍?殺人最簡單最高效的方法,還是用槍最好。”說著瓊絲也遞給陳爭一把:“你也拿著吧。”

陳爭接槍在手,不過卻搖了搖頭:“這個東西我用不慣,就算用了也打不準。關鍵時刻還不如我的銀針好用。”

說著,又將槍械丟回了提包內。

也是,瓊絲今天在橋上,是見識過了陳爭的飛針絕技。

要知道就算用槍,也不容易做到一擊斃命,可陳爭的銀針卻是例不虛發的,對他來說。銀針的確是比槍械更好用。

因此也不強求,只是說:“那你的那種針可要多帶一些,這些槍也不要送回去。以後武裝我們自己的其他人。”

瓊絲說的是跟著陳爭一起來的那些武館成員。

雖然瓊絲跟著陳爭的時間還短,不過也已經看出來了,和陳爭一起來美國的那幾位武師。一個個全都對陳爭忠心不二,更何況前些天還有一個返回了中國去,說要帶更多人來。…;

到時候這些人可都是很強的力量,但他們的功夫不如陳爭,都帶著一把槍,那可就更好了。

……

轉眼,到了第二天。

上午時分,瓊絲開著一輛嶄新的賓士,載著陳爭,來到位於洛杉磯郊區的一個高爾夫球俱樂部。

昨天說要安排陳爭與cia高層的那個人見面。經過一夜時間,瓊絲透過安娜都已經安排好了,之所以又換了一輛新車,也是從哈勃那個美國老頭處取來,準備送給那位cia的高層。

當然。只有一輛車還遠遠不夠,在汽車的後備箱裡,還有整整百萬美金。

跟著瓊絲一路進入了這家高爾夫球俱樂部,在球場的草坪上,見到了這位cia的高官。

年紀應該不小,足有五六十歲。不過因為打扮的乾淨利索,給人的感覺能夠年輕十來歲左右。

倒也難怪,能夠爬到如此高位,也不是年紀輕輕就能做到的。

雖然美國人和中國人的外貌不同,但“相由心生”這個基本的原則還是不會錯的,因此陳爭打眼一看,就知道此人城府很深,老謀深算。

看來與他打交道,自己還要多加小心才是啊。

很快,走到此人近前,經由瓊絲的翻譯、介紹,陳爭與他算是正式認識,不過陳爭卻並不知道他的名字,對方只是讓陳爭以代號稱呼,只叫做“a”先生。

cia就是搞情報工作的,裡面的人也都是老間諜了,難怪如此小心謹慎。

握手之後,卻也沒立刻談正事,而是先聊起了高爾夫球。

“a先生問你,是否常常打高爾夫球。”瓊絲翻譯說。

陳爭搖了搖頭。

a先生又說了一堆的鳥語,陳爭也沒聽明白,只聽瓊絲說:“a先生說他可以教你打高爾夫球。”

其實對於陳爭來說,他真不知道這種高爾夫球有什麼意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