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不認識你男朋友,但我相信你會跟他解釋的不是嗎?”
“問題是,我身為當事人之一,我跟他解釋,他未必肯相信。”
“他如果愛你,就會相信。”
“嘖,你不懂他啦!”這根本跟愛不愛沒有關係,而是內田一定會以為她之前是惡意欺騙他的感情,然後憑她對他的瞭解……
天吶,愛君不敢想像如果內田知道她結過婚又離了婚之後,會有什麼反應。
“我完了啦!”她煩死了,直抓頭髮。“我怎麼會把自己搞成這副德行呢?”
天吶,她想去撞牆。
魏仁允雖再怎麼氣她忘了兩年前的過往,但看到她慌亂的樣子……他心裡便明白,她有多在乎她的男朋友。
“其實並不是沒有解決之道。”
“你有法子?!”愛君眼睛亮了起來。
“嗯,我們可以主張婚約無效。看到沒有,依據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必須有兩個證人以上,還要有公開儀式。”
“這我們兩者都有啊,而且還是你提醒我的,你忘啦?”
“我沒忘,我只是想,我們可以找出當初那兩位證人,跟他們說明當初那場婚禮真正的內幕。”
“你要我主動去招認,說我被新郎拋棄了?那我這幾年,跑到日本去躲起來,甚至不敢和以前的舊同事還有朋友見面,是所謂何來?”
“還是你要讓你現在的男朋友發現其實你結過婚?兩者,你只能選其一,你要哪一個?”
“我……”愛君咬住下嘴唇。他問這是廢話,兩權相害取其輕的道理,她當然懂。“我當然得瞞著現在的男朋友。”
“這不就得了。走吧,我們現在就去找那兩位證人。”
“等等……”她拉住他,極不好意思地跟他老實報告,“其實還有一個難題,就是我不知道證人住在哪裡,我甚至連他們的手機號碼都沒有。”
愛君極不好意思的點出這項事實。
“當初我覺得自己被拋棄糗死了,所以連臺灣都不願回來,渡了蜜月之後,就賴在日本,還發誓從此之後絕不踏進臺灣一小步,所以當初的朋友也全拋棄、沒聯絡了,而現在發生這種事,我上哪兒去找人啊?”
見她一臉的苦惱,他不忍的拍拍她的肩頭,要她別擔心,“我有當初兩位證人的聯絡方式。”
“你有!”愛君楞了一下。“你怎麼會有?”
“因為我曾找過你。”所以他留著當初所有的資料,他還知道當初的兩位證人一個叫方靜,一個叫雷諾。
“魏仁允!”
他們先找到方靜,兩年後的她早已嫁為人妻,而且還生了一個小Baby,在家裡相夫教子。
愛君沒想到連已經變成家庭主婦的方靜,魏仁允都能找得到,而且看他跟方靜的互動,他們好像很熟的樣子。
方靜一看到他們就給魏仁允一個大大的擁抱。
對,沒有錯,方靜抱的人是魏仁允,而不是她!
他們不是隻在婚禮上見過一次面,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熟了?
愛君一臉訝異的看著他們兩個像老朋友再見面,方靜熱情地直喳呼問他,什麼時候回臺灣的?為什麼沒有跟她知會一聲,她好為他接風洗塵之類的……
愛君這才知道,原來魏仁允沒有說謊,他真的曾經認真的找過她,曾經把她當初的玩笑話認真看待過,而她竟然這麼沒良心,忘了他也就算了,還叫他為她奔波,就為了解決兩人的婚姻關係……
她突然覺得自己好惡劣。
“方靜,你還記得愛君嗎?”魏仁允把她拉向前。
看到多年不見的朋友,愛君尷尬的只能擠出一抹笑,倒是方靜比她熱情,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