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面容,但金聖元強悍的記憶力使他瞬間便認出了對方。
果然是金泰妍!不過,這個傢伙居然沒有一點悲傷或者低沉的情緒,反而津津有味地吃著軟糖,不是露出一個心滿意足的笑容。
……
金泰妍這幾天覺得自己好像要瘋了,每天的練習讓她幾乎喘不過氣來,所以她決定今天逃出去。雖然有些對不住帕尼,但金泰妍已經顧不了這麼多了。
果然,外面的空氣就是新鮮!
金泰妍走在外面的街道上,心情分外舒爽。雖然她的記憶力和方向感都很糟糕,但大腦卻很好使,一路都是打車前行,到達自己喜歡的地方就下車遊玩。
上午半天的遊玩後,金泰妍已經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什麼地方。
隨便找了一家餐廳吃過午飯,金泰妍決定狠狠地叛逆一回——她要在自己的耳朵上打幾個洞。
帶著一大包軟糖,金泰妍坐在了美容室的等待席上。
雖然偶爾想到帕尼、還有自己歌手的理想之時,金泰妍會覺得心頭好似墜著一串沉沉的砝碼,但她決定今天不再理會這些,盡情叛逆一次。
簡單的自我安慰後,金泰妍便將注意力集中到手中的軟糖:嗯,好吃!平時為了保持身材,都不敢吃軟糖,今天一定要吃個夠。…;
不過,金泰妍貌似愉悅的心情很快便被打破。
一個高大的身影突然出現在她面前,瞬間遮住了她面前的所有光線。
“喂,麻煩讓讓,你擋住我了!”金泰妍看著面前這個在四月中旬仍裹得嚴嚴實實的傢伙,兇巴巴地說道。
“既然已經決定叛逆,那就不能再對人客客氣氣地說話。”金泰妍想道;不過心中卻努力在為自己找尋一個理由:有了!這個傢伙的打扮真是令人討厭!尤其是頭上那頂淺藍色的長辮菠蘿頭帽子。
“你在這裡做什麼?”不過,眼前的人影並沒有離開,而是一副很熟絡的語氣問道。
“嗯?我認識你嗎?找人搭訕前,拜託你照鏡子看看自己的形象,打扮得不倫不類!哼。”金泰妍已經有半年多的時間沒有見過金聖元,加上他的聲音有了一點改變,所有金泰妍並沒有認出他。
周圍的人開始用一種奇特的目光打量金聖元,剛才那名引導員已經準備上前將他勸離。
“這個金泰妍,除去在說話時瞥我一眼外,居然一直都在專心對付手中的軟糖,難怪她沒能認出我。”金聖元無語地捏了捏下巴。他的帽子是臨時向權志龍借的,難道戴在頭上就那麼難看?
“是我,泰妍,西卡讓我找你的。”金聖元輕咳一聲,說道。
“啊!”金泰妍聽後,頓時好像受驚的小兔子一般猛地跳起,雙膝上的軟糖滾落一地,她卻來不及顧慮,慌慌張張地對金聖元鞠躬說道:“對不起,前輩,我沒有認出你,真是對不起。”
金泰妍覺得自己的臉燙得都可以用來做煎餅,之前故意裝出來的“小混混模式”消失得無影無蹤:“我怎麼這麼倒黴,第一次叛逆,就被前輩逮個正著!”
“先把你的糖撿起來吧。”金聖元笑著說道,同時代替金泰妍對周圍的客人道歉,兩人的舉動已經引起周圍所有人的注意。
金泰妍將軟糖全都撿起後,紅著臉站到金聖元的面前,雙腿併攏,腰板挺直,好似逃課的小學生被家長抓到一般。
不夠,金泰妍顯然也並不是那種“束手就擒”的乖乖女,有些慌亂的雙眼眨了眨,“hoho”一笑,將手中的軟糖遞出,說道:“這個,聖元oppa,給你軟糖吃。”
“前輩”瞬間變成了“oppa”……
一雙白皙、肉肉的小手伸到金聖元面前,青色、粉色的軟糖擱置上面,映著玻璃牆透射過來的陽光,好似突然泛起一陣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