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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秦朝的馳道到現在是無人知曉了,只好沒好氣地道:“沒錯,軌就是兩個輪子間的距離,你和我現在就像兩個輪子一樣,永遠都要保持這樣的距離,如果你碰了別的女人,就等於是跳出了這個距離軌道,你明白了麼?”

齊寶想了想:“哦,你就是說我怎麼樣都要繞著你轉嘛,不許我跑到別的地方去,是吧?”

齊敏滿意地點了點頭——這次總算沒有對牛彈琴:“嗯,你要是跑開了,我是決不會在原地等你的,我會讓你永遠也找不到我!”

齊寶嚇了一跳,抱住了齊敏:“你別說這樣的話啊,我會怕的!”

齊敏抖著肩膀撞開了齊寶:“你自己好好想想清楚,別今天一時衝動發了誓,明天就後悔了!”

齊寶說:“怎麼可能後悔嘛!”

齊敏哼了一聲,邁步出去了,只留下齊寶一個人在那裡思忖,半晌才自言自語道:“剛才她說什麼來著?‘和離’?那是說要嫁給我了?哈哈!”

其實在唐代以後,法律就把“若夫妻不相和諧,而兩願離者,不坐(就是不違法)”作為離婚的原則。也就是說離婚只要在兩廂情願的前提下即可實現,即協議離婚。

而且到了明代,為了保護已婚婦女的權利,還規定了沒有犯“七出”的妻子,如果被休,丈夫要被“杖八十”。而且有三種情況,是就算犯了“七出”也不許休妻的,稱為“三不去”。

這三不去就是“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貪賤後富貴(這一點比現代還要好,避免了一發達就另尋新歡)”。

而丈夫縱容妻、妾與人通姦,或者丈夫逃亡超過三年,或者毆妻折至折傷以上,以及典僱妻子、被夫之父母非理毆傷以上情況,妻子可向丈夫提出離婚——不過在明代很忌諱離婚就是了,離婚後的婦女仍然被視作不規矩的。

齊敏剛才所說的情況是不在“和離”的條件內的,但是齊寶知道她的性子,所以也知道那不是她在開玩笑,所以一時被嚇住了,反而沒有細想這背後的意思。

齊寶現在忽然間又想通了,於是便跳下了床,光著兩隻腳,連鞋都不穿,就要向隔壁齊敏的屋子跑過去!

不料還沒到齊敏門口,就看到文氏和高氏遠遠地走了過來,忙住了腳步,垂手道了一聲“娘”。文氏皺著眉頭看著他:“怎麼光著腳就出來了?一點體統也沒有!”

齊寶道:“這不聽說大伯和大伯母來了,急著去請安,也沒注意有沒有穿鞋了!”

文氏一聽就知道是瞎話——這小子什麼時候跟齊永春夫女這麼好了,但是高氏聽了卻很開心:“寶兒現在也越來越懂事了,妹妹也別多斥責他了,他也不是孩子了,被下人看去了,多有笑話的。”

文氏道:“我們是來找你妹妹的,你光著腳也別跟進來了,便回去吧。”

齊寶無奈,只得回去穿鞋子去了。

齊敏這時正在屋裡想著剛才的事,心裡一陣羞赧,一陣甜蜜,卻聽到文氏和齊寶的對話。

齊敏聽到齊寶連鞋都沒穿就到處跑,心裡也是好笑,卻見文氏一掀簾子,和高氏前後進來了。

齊敏見過了二人,高氏坐了下來,對齊敏道:“敏兒,聽說那個輪椅是你做的是吧?”

齊敏一聽就知道了高氏的來意,便道:“哦,我就是瞎胡鬧瞎擺弄呢。想要我再做點別的什麼出來,我可沒那個本事了。”

高氏見自己的來意被齊敏看出來了,便道:“我原說敏兒就是聰明伶俐的,什麼都會,什麼都能想到。誰能娶到敏兒啊,那可真是娶到了一個寶了!以後再有這樣的事,可別再找別人了,就找你大伯大伯母啊,這肥水,也不能流了外人田啊!”

齊敏笑道:“這事是我爹弄的,我也不知道,更是管不了這事。馬叔叔是我爹的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