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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一定程度的時候,這種差距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隻巨狼,已經有足夠的勇氣挑戰狼中之王了。而接下來面對的,將是四萬只巨狼,是上次戰鬥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幫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贏那些巨狼的,更何況,在巨狼的身後,還有四萬名狼族戰士。

這仗看來不太好打啊!奧斯曼感覺有些頭疼,蠻族的確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強的個體戰鬥能力、血族那詭秘的血魔法、飛鷹族空中奇襲的本領,狼族相對要弱一些,可他們有巨狼助戰。

另外幾個種族,到目前為止,奧斯曼還沒機會見識,相信他們也應該擁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蠻荒七族,在智力上講,除了血族之外,都遠不如人類聰明,可他們與生俱來的本能,卻不是人類能夠相比的。

在書中記載的第一次蠻族戰爭之中,人類的數量同蠻族相差無幾,包括平民,也包括軍隊。可蠻族幾乎是全民皆兵,在這一點上,要遠強於人類。

不過,當時正是人類社會最為強盛的時候,大自在神雖然離開,全大陸的魔法師數量極多,而且擁有比現在強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擁有強大武力的聖騎士和大批的天空騎士。

正是因為有這麼多高等級的騎士,以及幾十萬的魔法師,才能夠取得第一次蠻族戰爭的勝利,只是人類為此付出的代價似乎太高了一些。

經過了兩千年的發展,人類的數量已經超過當年的幾十倍,軍隊的數量也同樣多了許多,但個體實力上,卻已經遠不如當年。

不過人類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彌補個體戰鬥力上的不足,而且人類還擁有像雷霆武士這樣能力不下於聖騎士的戰士,可惜沒有足夠多的魔法師,否則第二次蠻族戰爭,將是件非常輕鬆的事情。

第九章

“奧斯曼,你說狼怕什麼?”鮑伯輕聲問道,冰涼的水流讓他同樣感覺舒適。

“火?”奧斯曼睜開雙眼,醒悟道,看來自己一開始的想法就錯了,動物天生怕火,為什麼自己沒想到?

“別高興得太早了。”鮑伯再次閉上眼睛,不理會奧斯曼。

“嗯,有道理,我們能想到,南方軍團也一定能夠想到,斯帝亞那個混蛋也一定能想到,可戰鬥中,狼騎兵依然佔上風,這說明我們想的有些不對頭。”奧斯曼已經想到鮑伯的意思了。

“或者這些巨狼不怕火,這並不難判斷,只要抓幾頭巨狼回來就知道了。另一種可能,就是狼族早有對付火攻的辦法。”鮑伯說道。

“嗯,我看後者不太可能,放火可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南方軍團也有魔法師,想放火更容易呢!”奧斯曼說道。

“這些巨狼居然不怕火,那它們怕什麼呢?”奧斯曼慢慢的滑進水中,水面上冒出一串串的水泡。

小河的水不深,如果奧斯曼站直身體,最多隻能到他腰間。水很清,河底鋪著一層鵝卵石,腳踩在上面,感覺很舒服。

雖然是南方郡,可現在的氣溫並不適合下水。不過對於奧斯曼和那些雷霆武士來說,這根本不是問題,連黑豹也很享受。

奧斯曼在水中睜開眼睛,看著水底鵝卵石縫隙中,幾條只有拇指長的小魚鑽來鑽去,感覺很有趣,這樣的遊戲,以前在山林之間,他也玩過。

一直到胸中的氣已經全部耗盡,奧斯曼還是不願意抬起頭來。實在忍不住的時候,奧斯曼準備上來換口氣,能夠暫時忘掉煩惱是件不錯的事情。

奧斯曼發現,自己真正無憂無慮,還是在山林之間,自從被義父帶出山林之後,總會出現一些讓他不愉快的事情。奧斯曼甚至在想,是否拋開現在的一切,回到山林之間,對自己才是最好的選擇。

可一想起兩位老公爵的眼神,想想眉飛色舞的凌格,想起愛莉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