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明的默契,就像多年一起的朋友、兄弟一般。
雖然亞伯拉罕很不願意承認,但他卻不得不承認,自己這次的計劃實在太過卑鄙,可是現在他已經顧不上這麼多了。
他早已經忘記了朋友的囑託,也忘記了劍聖的名聲,一心只想將眼前的兩人一豹消滅掉,否則用不了多久,奧斯曼將成為自己最為強勁的敵人。
身體一閃,亞伯拉罕已經到了米歇爾的身邊。
如果一開始就這樣作,無論是奧斯曼還是閃電豹,都有著比他更快捷的速度,他是絕對不能成功的,可此時不同,奧斯曼和閃電豹的精力全放在另一邊了,才讓他從容的達到了目的。
“混蛋!”奧斯曼罵道。
閃電豹從頭部發出數道閃電,卻被亞伯拉罕隨手揮動神劍擋掉了,顯然魔法的力量,在神劍面前,已經失去了作用。
亞伯拉罕的一隻手輕輕搭在盤膝而坐的米歇爾肩頭,由於魔力耗盡,米歇爾全身上下一絲力氣也沒有,別說是面對聞名天下的劍聖,哪怕只是一個普通的騎士,米歇爾也同樣無法反抗。
“放下手中的石頭,走過來。”亞伯拉罕沉聲說道,心裡卻忐忑不安起來,自己的行為,已經玷汙了劍聖兩個字,而且對方是否真的會聽自己的,他心裡也沒半分把握。
如果只是普通的騎士,深印在騎士心中的騎士守則,一定會令他放棄抵抗,可奧斯曼並不是騎士,他甚至不是普通的人。在來此之前,他從老朋友卡爾文那裡,大致瞭解了關於奧斯曼的經歷。
野獸少年會有什麼樣的反應,亞伯拉罕一點把握也沒有,何況在奧斯曼身邊,還有一隻兇猛的閃電豹。
即使有人質在手,亞伯拉罕心中還是舉棋不定,最好的辦法自然是逃走,現在是最好的時機,可是他不能逃。只要讓眼前的兩人一豹活著出去,自己的名聲就全完了。
就算自己不乎這個劍聖的名頭,他同樣無法看著兩人一豹活著離開。以他對野獸的瞭解,所有有智慧的野獸,都是最會記仇的,一個明處的敵人,總比暗處的野獸要好對付得多。
奧斯曼毫不猶豫的丟下手中的巨石,反正這東西對於攻擊亞伯拉罕沒一點用處,只是用來消耗光劍的能量罷了。
“讓閃電豹過來。”亞伯拉罕心中竊喜,看來手中的人質還不錯,至少可以令奧斯曼有所顧忌。
奧斯曼輕聲低吼,閃電豹果然上前幾步,突然間,閃電豹的速度加快了,快到亞伯拉罕沒有反應過來的程度。準確的說,並非是亞伯拉罕沒有反應過來,而是他在猶豫。
豹同人是不同的,他無法想法,奧斯曼如何同閃電豹溝通,也不知道能溝通到什麼程度。閃電豹的行動,到底是自己那樣作的,還是奧斯曼讓它那樣作的,這之間的區別是很難分得清的。
只是這猶豫之間,已經給閃電豹足夠的時間了,幾乎同時,奧斯曼從地上撿起黑刀,向亞伯拉罕投去,一道黑亮的光芒,劃破夜空。
亞伯拉罕雖然失去了先機,但他的反應還是非常快的,判斷能力更是不差。黑刀的目標是他放在米歇爾身上的那隻手臂,而閃電豹的目標也是那隻手,似乎它有把握咬到手,而不會傷到米歇爾一般。
電光石火之間,亞伯拉罕作出了選擇──用自己的一條胳膊去換一個女魔法師的生命,他是絕對不願意的。更令他難以想像的是,這一人一豹,根本不守人間的規則,想作就作,根本不計後果。
手一縮,後退兩步,右手的神劍在黑刀上一磕,將黑刀磕飛,再閃過閃電豹的兩隻前爪,縱身後跳,避過閃電豹的後爪和尾巴。一連串的動作,如同行雲流水般,亞伯拉罕閃過了一人一豹的攻擊。
“你真的是劍聖亞伯拉罕?”米歇爾一臉的不可置信,劍聖居然要拿自己當人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