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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濟,不可謂典要。”這簡直就是把道家的語境生吞活剝過來的。

問題是,從一頭老虎的胃裡發現了幾塊狗肉,你能說老虎是狗嗎?

1515年農曆八月,皇帝朱厚照心血來潮,準備舉行隆重的佛事接引佛祖。王陽明就寫了一道奏疏《諫迎佛疏》。他說,佛是夷狄的聖人,我們中國的聖人是孔子,佛在夷狄教化萬民正如孔子在我中國教化萬民一樣。但陸地行走要用車,水上行走要用船,把船放到陸地上,寸步難行,把車推進水中,必然下沉。我擔心佛來到中國會水土不服。您既然有尊敬佛的心,就必有尊孔子的心。何必捨近求遠?他又說,佛固然有不惜身體拯救世人的心,但修成佛,可是要苦行的。而我們儒家的聖人,諸如堯舜什麼都不用做,只是端坐那裡垂拱而治就是了。皇上您何必放棄完美的先賢,去追求夷狄的聖人呢?

這封奏疏並未呈遞朱厚照,王陽明寫完後就把它收了起來。與其把這封奏疏看成是他向皇帝的建議書,倒不如看作是他對佛教的看法。在他眼中,佛教既然不適合中國,也就不可能是聖人之道。

1516年之前,王陽明在北京、浙江餘姚和南京之間來回遊走,他雖然有官職在身,但始終把講學當成第一要務。而且專挑山水秀麗之地,和弟子們一面遊覽山水一面講學。這種在山水之間講學的方式成了王陽明講學的一大特色。他的學生越來越多,學生裡的高官顯貴也越來越多,當時的組織部部長(吏部尚書)方獻夫都成了他的入室弟子。他當初經略四方的理想似乎泯滅了。因為他有新的追求,他想讓更多的人知道成為聖賢的道路,這是一條充滿陽光和激情的道路。

所謂造物弄人,你越是拼命追求的東西越是不來,當你不想它時,它卻撲面而來。1516年農曆九月,他建功立業的機會來了,這一年,他已四十五歲,如果從他有“經略四方之志”的十五歲算起,這個理想的實現足足晚了三十年。

貴人王瓊

1516年農曆九月,中央政府任命禮儀部候補大臣(南京鴻臚寺卿)王陽明為都察院副院長(左僉都御史)。這並不是中央政府的目的,目的是要他巡撫南贛。有一點需要注意,“巡撫”並非是實官,而只是一個差使。

“巡撫”在明帝國出現並非偶然。朱元璋在1380年廢除了以丞相為代表的最高行政機構中書省,同時,還廢除了最高軍事機構大都督府的大都督(把大都督府分為五個都督府)和最高監察機構御史臺的御史大夫。他把行政、軍事和監督權全部抓到手裡,在中央他可以做到,可在地方,他就心力不足。如果他非要辦到,必須要地方的行政、軍事、監察長官來京城向他報告。這隻能把皇帝累吐血。所以為了協調地方的行政、軍事和監察事務,他派出自己的代理人去“巡撫”。明帝國乃至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擔當此任的是朱元璋的太子朱標,他曾奉命到帝國西北(陝西、甘肅)去“巡撫”。1421年,明帝國第三任皇帝朱棣發現他老子有此先例,於是派出多人到各地“巡撫”,這些人都是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高官,即使不是高官,也會臨時掛職。由此,“巡撫”成為留駐在各地的協調人,由於“巡撫”其所巡視的轄區並不總與省的邊界一致,所以他們是“巡撫”而不是“省撫”,“巡撫”完畢則回京交差。

官方給王陽明“南贛巡撫”的檔案是這樣的:巡撫南(江西南安)、贛(江西贛州)、汀(福建汀州府)、漳(福建漳州)等地,提督軍務。可見,“巡撫”是動詞不是名詞。如果巡撫之處的軍事問題是主要問題,那“巡撫”後面再加上個“提督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