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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日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乃營衛之行於脈外。陰陽出入者也。越人首設問難。即將經義混淆。而後人非之。後人又以營在脈中。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是猶百步五十步相笑之故智耳。按、金匱要略曰。若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病則無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面板臟腑之紋理也。蓋三焦乃初陽之氣。營運於上下。通合於肌腠。不入於經俞。是以上焦之氣。常與營俱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者。與充膚熱肉之營血。間行於面板臟腑之紋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貫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陽明。上至舌。此論上焦氣之所出。與經脈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頰之不同也。再按三焦乃少陽之相火。

生於腎陰。從下而上。通會於周身之腠理。臟腑之募原。總屬一氣耳。歸於有形之部署。始分而為三。氣之在上者。即歸於上部。主宣五穀之氣味。即從上而出。燻膚充身澤毛。氣之在中者。

即歸於中部。主蒸化水谷之津液。而為營血。即從中而出。以奉生身。氣之在下者。即歸於下部。

主濟泌別汁。即從下而出。以行決瀆。此氣由陰而生。從下而上。歸於上中下之三部。即從上中下而分佈流行。馬氏復以下焦之氣。升於中上。上焦之氣。降於中下。此緣不明經理。而強為臆說也。

黃帝曰。人有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汗即出。或出於面。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其不循衛氣之道而出何也。岐伯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洩。衛氣走之。故不得循其道。此氣悍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故命曰漏洩。

此申明衛氣出於上焦。從上焦之氣。而分佈於周身者也。上焦出於胃上口。上貫膈。布胸中。

由腋而出於太陰之分。至手陽明之扶突。下足陽明之人迎。而後佈散於皮腠。常與營俱行陽而行陰。衛氣從上焦之氣而出。所出之道路。從來上未至於面。後未至於背。今飲食下胃。其營衛宗氣。未有定分。而先汗

出於面。或出於背。此衛氣之不循道而出也。衛氣佈於周身。無所不被其澤。若汗出於身半。此衛氣之偏沮也。蓋衛氣者。水谷之悍氣。其性 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此假風邪汗出。以證明衛氣循上焦之道路而出。上焦與營俱行。而營與衛又相將出入於外內者也。故曰上焦如霧。謂氣之遊行於膚表。燻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張開之曰。此章論衛氣始出之從來。第七十六篇。論衛氣晝夜出入之道路。所行不同。各宜體析。

黃帝曰。願聞中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中焦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氣者。泌糟粕。

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

此論營出於中焦。中焦亦並胃中。在胃中脘之分。中焦所歸之部署也。此所受氣者。主泌水谷之糟粕。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奉心神化赤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此津液化血而名營氣也。

黃帝曰。夫血之與氣。異名同類。何謂也。岐伯答曰。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焉。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故人生有兩死而無兩生。

此承上文而言。營衛生於水谷之精。皆由氣之宣發。營衛者。水谷之精氣也。血者。中焦之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氣之所化也。血與營衛。皆生於精。故異名而同類焉。汗乃血之液。氣化而為汗。故奪其血者則無汗。奪

其汗者則無血。無血者死。無汗者亦死。故人有兩死而無兩生者。謂營衛血汗。總屬於水谷之精也。

此言中焦之精汁。皆由氣之所化。而為營為衛。為血為汗。有如水中之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