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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我笑著說。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樣兒。之後指著仍然三三兩兩地進入酒店的、衣著體面的紳士淑女們說:“瞧見沒有?”我一手搭在柳迎風的肩上,一手指著出入酒店裡的西裝革履、裙裾飛揚的男男女女:“你看看,如果我們一早也穿成這樣,我們準能臉不紅心不跳地進去吃頓酒宴。”

“好建議,不過這回沒機會用了,下回吧”柳迎風先是一愣一愣地,接而放聲笑起來。笑得都有些喘氣。

“也虧你還有力氣笑。”我有氣無力地就著路邊的一欄杆靠著,眼睛糊亂的向四處掃著,卻什麼也沒看進去,眼前的車呀、人呀、樹呀都跟我沒幹系。但我卻對一樣兒東西盯住不放。這東西就是下水道的井蓋兒。我看著先有些惱,我聯想到我爸爸掉井裡去了就是因為那井蓋兒被人偷的那檔子事兒;看著看著,我心裡的惱不但沒有往上漲,而且是在一點一點的往底下退著,並隨著我肚子咕嚕咕嚕的叫聲的頻率一直將惱怒退到無跡可尋了。我突然明白甚至能夠做到理解和原諒小偷偷井蓋兒的原因了:井蓋兒沒了,那不能怪小偷;沒井蓋兒了,應當怪那些管事兒的人——誰叫他們把井蓋兒做成鐵的呀?鐵蓋兒也是經濟。世界都主張經濟第一。所以這年頭兒,誰都把眼睛盯在經濟上。

“看什麼來著?眼光都變色了?”柳迎風拿手在我眼前晃盪一圈。

“看經濟唄!”我眼兒也不眨一下地說。

“有人掉錢包了?”柳迎風半天才想出這麼一個理由來,樂呵呵地取笑道。

“是這座城市掉經濟了。”我說道:“真想把那玩意兒也弄上一塊去換兩塊麵包來噌噌,準叫你我一輩子都‘難忘’,呵呵。”

柳迎風知道我說的是反話,柳迎風知道我的話雖然有點兒邪乎,但骨子裡卻帶著點兒正氣。

後來,我想起我的一個開歌廳的朋友老麥來了。我一直沒怎麼忘記老麥。老麥是個不容易叫人忘記的人。特別是老麥對我說的那句“人活著無非就是為了‘兩巴’的真理!”

“想起來了,跟我來!”我精神一下子抖擻起來,拉起迎風的手就朝馬路面走去。迎風自然不知道我究竟要帶她去哪裡,只是由著我帶著她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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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麥在這地盤開了一個歌廳。從一踏上這地方我就想到老麥。但我心裡還沒有定數,我還不能確定老麥和他的歌廳還在不在這裡。我已經有一年多沒有到老麥歌廳裡去了。這年頭,一年一變,指不定老麥和老麥的歌廳早已遷走了。老麥有候鳥的習性。當然,這只是一個託口。

真正的原因,還是我不願在老麥歌廳裡遇到一個人。夢露!

夢露一年多前在老麥歌廳裡做坐檯小姐,我一年多前在老麥歌廳裡與夢露相識。那時我才剛剛來北京上學沒多久。現在,來老麥歌廳,我不能不有所顧慮。不是別的,因為夢露對我的那一份愛。一份還處在萌芽狀態之中就被我抹去的愛。但我們睡過。夢露是我到北京來時的第一個和我睡覺的女人。我不能做到在見到和自已睡過的女人的時候,仍然裝出一副從來都不認識她的姿態。

可是,現在身無分文,我又只在這裡認識老麥一個。再說了,夢露也不是總在老麥歌廳做的。就碰碰運氣吧!

我牽著柳迎風的手,慢悠悠地穿過一條又一條的馬路,最後來到那條老舊的、但熱鬧的街面上,站在馬路這頭,我一眼就看到老麥歌廳。能看到老麥歌廳的門面兒,就說明老麥還在。老麥歌廳是老麥的命根子,老麥歌廳與老麥共存亡。這是早前老麥跟我說的。

歌廳老闆老麥不老,不過三十出頭的年紀。走進老麥歌廳,老麥一眼就認出我來了。

“嗬,這不是洛科麼?”老麥迎上來,站在我的面前笑嘻嘻地叫道:“真是稀客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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