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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的格鬥技術不算多強,但靠著與下屬配合,倒是能扛能打。
陳子超則將步槍扔在地上,右手套上虎指,帶著兩個心腹馬仔,左衝右突,連續放倒數個鬼佬。鬼佬們每中一拳都是滿臉開花,一下便喪失戰鬥力。
此刻,他抵住一個鬼佬右肩,揮起右臂,同鬼佬面對面,連續搗出三拳。鬼佬臉色瞬間變的煞白,眉頭都在顫抖,陳子超鬆開手,他便捂著肚子翻倒在地。
制服的腹部早已被虎指打穿,一塊血肉模糊的傷口,正泊泊往外冒血
陳子超右拳則已被鮮血侵溼,每走一步都滴滴答答,流下鮮血。
“立哥,撐不住了啊!”江祖輝表情焦急,大聲喊道:“鬼佬們攻勢太猛,讓兄弟們先撤回來得唔得?放社團仔們衝,也比兄弟們衝更好!”
在重案組與水警部隊短兵相接的那一刻,刑事組人馬便已經投入戰場。四周只剩下五十餘名反黑組,還有三百多人的軍裝部隊。別看陳子超如餓虎出籠般,無人能敵。
但華人警員的受傷減員,速度要遠遠快過水警區。因為,水警區的作戰素質,確實要比華人警員高兩三個級別。就算是華人警員中最能打的陳子超、吹雞等人、實際上都是街頭格鬥術,逞的是匹夫之勇,戰鬥時能影響到四周個兄弟就不得了。但持牌爛仔說到底還是爛仔,跟組織性極高的水警部隊不能相提並論。
陳子超的格鬥術放在江湖上十分亮眼,起碼值一個紅棍大底。可以說,脫下警服照樣有飯吃,是一個不會被埋沒的人才。但放在戰場上一個排都組織不起來,率領一個連都可能被人輕輕鬆鬆沖垮。
為乜?因為他辦事都是利用職權,投機都是殺人放火,是猛人,卻不是軍人!根本沒有受過正規的軍事教育!
反觀鬼佬,十人一隊,五人一組,每組人馬互相支援,一隊人馬相隔不過十米。雖然,這些行動條例在警校受訓時都有學過,但是,真正打起來,能夠一直執行下去很難。
一開始重案組、便衣組還按照條例行動,但隨著水警部隊一輪煙霧彈襲擊,馬上就亂了陣腳,開啟街頭鬥毆模式。
陳立卻巍然不動,出聲喊道:“我們當差的不賣命,社團兄弟們怎麼會賣命?我們先打,重案組、刑事組打光了,再讓社團兄弟們上!”
他不懂得軍事指揮,但卻很懂人心,社團兄弟就在背後看著,看著警隊華人怎麼做!如果警隊華人輕輕鬆鬆就撤走,社團兄弟們也不會支援太久。如果警隊華人敢打,社團兄弟才會心甘情願的往前衝。
事實上,軍裝組背後數千名社團馬仔,確確實實在看著警隊的動作。當見到警隊為了保護華人集會,而同鬼佬的部門撞在一起,率先成為鬼佬的進攻目標之後,很多人對警隊的看法都產生改變,心態發生了微妙的變化。最明顯的一點,便是集會人群開始聽從軍裝部隊指令,不再胡亂往前衝。
“而且鬼佬就三板斧,第一招扔煙霧彈,第二招向前衝,第三招投擲手雷。”陳立望著眼前的景象,心裡已經很清楚:“鬼佬沒打算進行大規模的街頭槍戰,一來是警隊內部互相槍戰,難以跟社會各界交代,二來是槍戰會抹平警員素質間的差異。”
“對於鬼佬而言,沖垮華人警隊,驅散非法集會是第一要務。”
“這時候不開槍還更有利於行動。”
這種情況,其實同後世驅散遊行是一樣的,採用不致死的橡膠彈、催淚瓦斯、警棍和噴霧。
一來避免擴大傷亡,二來避免仇恨積累,有時候殺人看起來很威風,但殺的人越多,仇人也就越多當權者對於槍戰兩個字是十分敏感的。當然,雙方警隊都是持有大量武器的,所以,零星走火不可避免,但只要不是當街槍戰互殺,都可以用混亂中的傷亡來掩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