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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子煜騎在車上,沒有長輩在的時候,他決然不像那個孱弱的少年,反倒顯得倔強,「我才沒那麼傻,落款人是你——」自他們在香蕉林商量這件事,秦子煜就想怎麼才能徹底了結。

方煥腦子突然一懵,但反應很快:「你小人!」

秦子煜才不肯認帳,綠燈亮起,他下一踩,連人帶車衝進人群,他的聲音響在夜空中,有幾分鬆快:「不過他沒看完就把信撕了,還罵了我一頓,叫我好好念書,還有,」他終於停下來,「他說他不喜歡男人。」

最後一句話重重地墜在方煥心裡。

他一路追趕秦子煜至此,奔跑時忘了腳踝不適,現在再挪動腳步,發現腳痛得快要裂開。

焦灼,夜風,疼痛,以及不斷閃爍著紅綠燈,這一切都在提醒方煥『茫然』兩個字。

手機在震,是覃志釗打來的電話,方煥看著螢幕,猶豫著要不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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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煥:我可謝謝你,表白我自己會

第29章 good ck

十來分鐘後,覃志釗將車停在馬路對面。

這個地方靠近十字路口,又臨近中學,碰見晚高峰下班的又或是成群結隊的學生,路面如潮水般擁擠,別說停在附近,就是想開過來都難。

穿過人群,覃志釗從縫隙中瞧見一個矮小的身影,埋頭蹲在地上,不知想些什麼。

「怎麼不接電話。」覃志釗只到收地址,也還好方煥回了簡訊,若連條訊息都不發,恐怕報警才能令他安心。

方煥抬起頭,臉上不知是汗漬還是淚水,像是寫著大寫加粗的不開心。

覃志釗沒有多問,像往常一樣伸出手:「走吧。」

方煥蹲在地上不動,說:「我腳崴了。」

覃志釗頓時皺眉,要檢查他的傷勢,誰料方煥執拗無比,不要碰,也不要背。

路燈重新亮起,覃志釗跟在方煥後面,看著他一瘸一瘸地走路,心情沉重。

到最後覃志釗實在看不下去,大手一攬,像拎巨型玩偶一樣把他夾在臂彎處,方煥對著他又拍又打,「放開我——」惹得周圍人紛紛看向他們,還以為是當眾綁架。

覃志釗只好將方煥放下來,趁他還沒挪開腳步,手腕收了收,直接將他背起來。

影子一大一小,交疊在一起,像交錯相逢的山峰。

起初方煥還掙扎來著,但不管他怎麼尖叫,覃志釗都巋然不動,摟住他的手臂甚至越收越緊。關切像霧霾一樣壓下來,是覃志釗襯衣領口的溫熱剃鬚水氣息,方煥有種窒息般的安全感。

上了車,覃志釗將書包放在副駕駛室,讓方煥坐後座,儘量伸直腿,別在碰到痛處。

方煥沉默地接受,很快,車身移動,卻不是回家的方向。

「去哪裡?」方煥趴在車窗上問。

覃志釗臉色看起來有些沉重:「醫院。」

「不要去醫院!」方煥像是受到刺激,忽然抬高聲音。他才不要去醫院,去了醫院,父母肯定會知道前因後果,還要批評他今天早放學。

覃志釗周身帶著不容商討的壓迫感:「不去醫院你就等著瘸。」他看得很清楚,方煥的腳踝已經紅腫不堪,疼到不能沾地,輕則韌帶損傷,重則骨折。

「瘸死算了。」方煥躺在後座上,語氣簡直是破罐子破摔,不知是想起秦子煜那句『他不喜歡男人』,還是憎恨自己是男人,不,是憎恨自己還沒有成為男人,只是一個孱弱的少年。更恨自己跟他隔著年紀,在他眼裡,自己無論做什麼、說什麼,都是小孩心性。

原本心裡有許多委屈,可是見到覃志釗,哪怕現在還臭著臉,非要拎他去醫院,方煥心裡的洞像是被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