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從龍在電話那端笑,「戒指選好了嗎?」
「還沒。」覃志釗說。
其實釗哥和老闆曖昧也不是一兩天了,他雖然愚笨,也不至於呆傻到瞧不出來,老闆那麼依賴釗哥,早就超乎常人之間的關係。徐從龍拍拍心口:「包在我身上。」
趁著方煥當天打球的空檔,覃志釗去了一趟方煥家裡。
方煥向來愛穿搭,別說是戒指,就是奇形怪狀的項鍊都有一大堆,要了解他的手指尺寸,拿一個時尚型別的戒指就行了。很快,覃志釗從一堆戒指中找到三枚尺寸一樣的,上面有輕微的磨損痕跡,看起來經常在戴,一枚是骷髏,一枚是個骨頭,還有一枚是個火苗。
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這些嗎。覃志釗皺眉,不能理解。
他去了商場,看了很多家都沒挑到滿意的,到最後方煥打完球,問他在哪兒,要一起吃飯。
覃志釗說:「我吃過了,你先吃。」
櫃檯女士兩隻手戴滿戒指,還把手指模型推過來,一共是十五隻指頭,就等著覃志釗挑選。她已經服務了這位先生整整三個小時,竟然沒有一款是他滿意的。
「你吃過了,」方煥重複了一遍,「覃志釗,你上哪兒吃的飯?」
窗外的天暗下來,忽得閃過一絲亮光,像是閃電,覃志釗太陽穴跳了跳,別是要下雨了。
「覃志釗!」
「欸、欸。」覃志釗回過神來,櫃檯女士朝他偏了偏頭,肉眼可見地疲乏,像是在催促他快速做決定。
方煥說:「你欸什麼欸?我問你在哪兒吃的。」
有一對情侶走過來了,也在試戒指,好像看中了其中一隻,覃志釗立刻說:「就這個了。」說著,他開啟錢夾:「刷卡——」
方煥一聽這話就來火大:「覃志釗你在哪兒吃飯還要刷卡!」
--------------------
嘿嘿
第64章 yes, i do
覃志釗在電話那端低聲笑:「騙你的。」
「噢。」方煥悶悶地應聲,「那你快回來,在家吃吧。」
覃志釗看了下手錶,已經7點多了,等他到家估計八點了,「你在哪兒,我來接你。」
「網球中心。」方煥今天去打了網球,他穿了件無袖t恤,但出來時有點涼,他又懶得換衣服,套了件衝鋒衣就出來了。
覃志釗的車到得比較快,黑色路虎穩穩地停在路旁。
一上車,方煥聞見很淡的香氣,像商場裡常用的香薰,「你去哪兒了?」
覃志釗脫了西服外套,穿著灰色羊絨毛衣,裡面襯了件白色襯衣,領口沒有扣嚴實,顯得人很放鬆,「去看了下叔叔他們,路過商場時,陪珍珍逛了一下。」
方煥湊近了些,在覃志釗臉上吻了一下,對這個回答很滿意。
這個時間點路況向來擁擠,覃志釗問方煥想吃什麼。
「西餐,」方煥脫掉衝鋒衣,露出白皙的手臂,還握緊拳頭,「最近想長一點肌肉。」
覃志釗不著痕跡地看了一眼,淡淡地收回視線,嘴角有笑意。
按照習慣,方煥其實很講究用餐時的穿著,像今天這樣穿衝鋒衣來西餐廳還是頭一次。門童過來幫他拿球拍,帶著他們往裡走。
覃志釗選了個靠窗的位置,周圍也都是約會的情侶。
吃飯的時候,方煥感覺覃志釗像是有心事,偶爾會檢視工作手機,問他是不是工作上有急事處理,覃志釗只是搖頭,還將切好的牛排換到方煥面前。
耳旁傳來鋼琴聲,方煥下意識檢視四周,心想阿釗該不會要在這裡求婚,救大命啊,不要。接著,方煥一邊咬著牛排,一邊注意覃志釗的口袋,生怕他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