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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體的,我覺得有些奇怪,忍不住開口喊他:“槍哥?”

槍哥根本不搭理我。他單膝半跪在竹筏旁邊,探頭往黑沉沉的水中望去,然而這水好像打翻了墨汁一樣,就算用探照燈直射水中,都基本上看不見什麼東西。

槍哥暗罵了一聲,然後抬起頭來,喊我:“任守,你過來,來看看水裡有什麼東西嗎?”

“槍哥你是懷疑他被水怪吃了嗎?”我搖頭,“沒有啦,那麼大一坨不要說是我,就是你也一定能發現。這裡是福建,水怪不多的。”

“是啊……這裡是福建。”槍哥喃喃著,然而還是強行把我拖了過去,摁到了船邊,指著水裡說,“你再來看一下,水裡有什麼魚嗎?”

我好像有點理解他的意思了。如果說是被魚吃掉的,那的確也有點可能,鯊魚鱷魚食人魚都是食物鏈頂端的王者,可槍哥不是說過他克遍天下食物鏈嗎?看到食物慌什麼?

我趴在船邊上,努力瞪大眼睛往水裡看。說實話,在這種環境裡,就算是我看到的也不多。我瞅了半天,沒看見鯊魚鱷魚食人魚的蹤跡。

“魚沒有。”我說,“好奇怪啊,外面明明還有那麼多大魚的,這裡就只剩下小魚苗了。難道這裡是外面大魚的產卵地,洞裡還有洄游的?”

我覺得,這只是一句很普通的話。然而槍哥卻好像被火燎了一樣,一下子彈了起來:“魚苗?什麼樣的?任守,撈一條出來看看!”

我奇怪地看著他:“槍哥你不用這麼激動吧。魚苗不算魚的。呃……好吧,既然你堅持想要看看,我找找。”

我簡直要懷疑這裡的魚苗是槍哥放養的了。我努力在水裡搜尋著,半天功夫,才眼疾手快從水裡撈了一把,捧上來一條小魚苗。

“喏,就這個。”

不知道是不是這山洞裡的食物實在匱乏,這條魚苗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長度不超過兩厘米,細得像根縫衣針,它像是水晶一樣透明,連內臟都幾乎完全無色。而且身體表面幾乎沒長鱗片,滑不溜丟的。也只有我這種眼力和手速才能撈出來給他看。

槍哥定定看了那條魚一會兒,半天才長長吁出一口氣。

“扔了它。”槍哥說。他抓了抓頭髮,表情沉重得可怕。好像怕我掉下去一樣,一把把我拽到了竹筏中央。

“從現在開始,”他一字一頓說道,“誰都不要靠近水邊,千萬不要下水。這裡是個死亡之地。龐漢昌……是被水裡的魚吃掉的。”

“可是槍哥,水裡真的沒有魚,魚苗不算魚……”

“那不是魚苗。”槍哥打斷了我的話,他轉臉看向我,臉色極其嚴肅,“它的成年個體也就那麼大了。這種魚叫做牙籤魚,只存在於亞馬遜河流域。是和食人魚齊名的恐怖殺手。”

話音剛落,舒道的臉色也變了。

“牙籤魚?是什麼?”紅搖有些摸不著頭腦地問。

“牙籤魚,只存在於亞馬遜河的淡水魚類,鯰魚類的一種。”舒道說道,“別看它的樣子細小,可卻是最讓當地人恐懼的生物。它體表透明,極不容易被發現,是一種寄生性動物。它能探測到水流中的味道,沿著從其他魚魚鰓中濾過的水流遊入寄主體內。一旦進入寄主鰓蓋中,立刻伸出一根刺寄生在寄主體內,吸食寄主的血液,吞噬寄主的內臟血肉,在寄主體內繁殖。直到寄主完全死亡才會離開。”

“別下水。”槍哥點上了一根菸,再次重複著,“這玩意兒可不只吃魚。它很小,甚至能鑽進你的尿/道,把你吃得乾乾淨淨——就跟這個傢伙一樣。”

我打了個哆嗦:“不、不會吧?槍哥你怎麼知道?我們不是無腦流二人組嗎?你可別亂說啊!”

“我見過。”槍哥狠狠吸了一口煙,臉上的表情沉重得帶點狠戾,“我的一個戰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