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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園散步。”

養狗……是作伴嗎?

看來,她還是很怕寂寞。

電梯門開後,明易的手機響起簡訊的聲音,他看完一陣大笑,“說人人到,剛剛可慄發簡訊跟我說,”小易大人,十七樓的咖啡機故障,如果你還沒走遠,能不能買杯冰咖啡上來給我,我怕我一旦下樓就會直接跑回家,這樣明天我就完蛋了“。”

聞言,朱天郡雖然很不想承認,但心裡還真不是滋味。

這兩人也太好了吧,不但“可慄” ,“小易”的互稱,她居然能很自然的請他幫忙買東西——如果不夠熟,她是不可能提出這樣的要求的。

朱天郡想,所謂的五味雜陳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

他把她當普通朋友,當普通同事,不去注意她的一切,然後短短半個月,他的貼身助理跟她變成好朋友,也許……

孫明易,二十六歲,單身,無女友。

張可慄,二十八歲,單身,無男友。

這——雖然只是“可能” ,而且這個可能完全不關他的事,但還是很難接受。

兩人說話間已經到了公司大門,明易朝他揮揮手,“老大,那我走了喔。”

“張可慄的咖啡呢?”

“我正要去幫她買啊,前面有間星巴克。”

“還是我去幫她買吧。”

明易“啊”的一聲,他聽錯了嗎?天下第一最愛指揮別人的朱天郡老大要去幫人買咖啡?

是被掉包了?還是被雷劈到?

雖然這樣說不太好,但這不是朱天郡的做事風格啊。

大概也是想起自己的行為突兀,朱天郡又補上,“我突然想起巴黎那邊的檔案還沒回覆。”

耶,就算他有信要回,也不可能願意幫人帶東西上去,因為他家老大生性唯我獨尊,就算只是“順便”也不可能。

不過他孫明易之所以能成為朱天郡的助手,不是因為他多有才華多聰明伶俐,而是因為他使命必達外加知道何時該閉嘴,現在很顯然是他該閉嘴的時候。

“那,可慄的咖啡就交給老大,我回家了。”

“嗯。”

“啊,她只喝冰拿鐵。”

“我知道。”

看著自家老大朝轉角星巴克走去的背影,明易突然有種說不出的感覺,好像哪裡不太對……嗯……啊,是“我知道”。

他孫明易知道不奇怪,朱天郡為什麼會知道?

看到一杯冰拿鐵放在前面,張可慄頭也不抬的拿過來喝了一口——冰冰涼涼,有咖啡的香跟半奶的甜,大滿足。

又喝了幾口,她終於心甘情願放下杯子,再度拿起鉛筆跟軟橡皮。

“大恩不言謝,明天請你吃早餐。”

朱天郡覺得有點好笑,如果她知道幫忙買咖啡的是他,不知道還會不會用這麼輕鬆活潑的語氣說話。

當不成夫妻當朋友,對於共處一個上班環境的人來說,這並不容易。

看到她時,他有時會想起那些手機中的曖昧簡訊,當初心痛,驚訝,不願相信,也曾經有恨意,當然,只是曾經——由於她的離去,他終於改變自己的大少爺生活態度,懂得人生,懂得對自己負責,從理所當然的依賴父母到懂得人貴自立,所以平心而淪,他對可慄,是有一些感激的。

小騙子傷了他的心,但小騙子也吃了不少苦,這也就是他之所以能跟她和平共處的原因。

“你上次不是說也想養狗?我幫你問了,李小姐說她星期天有空,如果確定要養,我再幫忙約時間……不過你老闆不是隻簽約一年嗎,到時候怎麼辦?我覺得你可能還是要考慮清楚一點……”

朱天郡知道她口中的“你老闆”指的就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