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翻天覆地的大吵後,她含淚衝出去,決心要讓範波濤後悔一輩子。
朝露悄悄準備轉學考試,然後在完全沒有通知範波濤的情況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考上了位於南臺灣的一所大學。那時候,大一下學期已經結束了,正要放暑假,她火速辦好轉學手續,同時搬出了學生宿舍,完全切斷與他的聯絡。
到了新學校後,朝露輾轉聽說範波濤瘋狂地在找她,試圖聯絡她。可是她累了、倦了、傷透心了,因此她硬是不肯給他半點機會,不見他、不接他電話、也不回他的信。
有一次,她在學校幫忙準備一項鋼琴比賽,因為練琴練得太晚,學長好心地送她回住處。快接近住處時,朝露看到範波濤佇立在街燈下,眼中燃著熊熊烈火,一瞬也不瞬地看著她,還有她身邊的男人。
那一刻,淚水已經湧滿她的眼眶,她好想撲到他的懷裡,但她不準自己這麼軟弱。她故意挽住學長的手,看也不看範波濤一眼,親暱地跟學長一起步入住處。
那一晚過後,範波濤便永遠自她的世界中消失了。
他不再找她,不再聯絡她。他與她像是兩隻背向飛馳的風箏,越飛越遠,兩人之間的距離,隔著千山萬水。
後來,朝露輾轉聽說範波濤服完兵役後就出國了,聽說他到紐約工作,發展得非常順利,進入第一流的公司,得到了上司的器重,年紀輕輕就嶄露頭角,擔任要職。不過,朝露一直告訴自己——那都不關她的事了。他對她而言,已經是陌生人。
陌生人……
站在窗前,朝露抓緊睡袍,喃喃自語。“……對,他只是陌生人,所以,我無須在意他,我可以大大方方地把房子租給他,皓雪說得對……”
她的耳邊又響起皓雪說過的話——
“倘若你真的不在意他,那就證明給我看,也證明給你自己看!反正你只是要把房子出租而已,只要對方乖乖付租金,是誰都沒有差別吧?是範波濤又怎麼樣?你不愛他了,不是嗎?既然不愛他,應該也不恨他,不會、害怕面對他了吧?”
朝露的指甲掐入掌心裡,大聲吼著:“對,我不愛他!不愛、不愛!早在決定分手的那一刻,我就徹徹底底地把他驅逐出境了!我不愛他,我對他沒有任何感情,我不會再為他傷心,不會再為他掉一滴眼淚了!所以,我也不怕面對他,不怕……”
她的嗓音破碎。“我怎麼會愛那種人呢?他太驕傲了……沒錯,當年是我突然去辦轉學,主動離開他的。可是,他應該知道我一點兒都不想走,我會去辦轉學都是被逼的,我只是想跟他抗議啊!我想要他正視我的存在,我想要他多花一點兒時間陪我,而不是一天到晚參加那些社團活動,被那些女生包圍……為何他不懂?為什麼……”
她好恨,恨他當年的無情。
每次吵架後,他總是不肯先低頭,也不肯先來找她,就這麼讓她一個人在住處淚流成河,絕望地空等。絕望就像是一隻只長著毒牙的小蟲般,無情地啃噬她的心。
萬念俱灰之際,她決定辦理轉學,她要離開T大,離開他的身邊。她不想再當一個夜夜哭泣的女人了,而且繼續待在他身邊,他們會吵得更加激烈,到最後,她會變成一個連自己都討厭的女人。
她知道自己的做法大激烈了點,但,範波濤對她卻更加殘酷。她轉學到南部後,雖然不肯跟他聯絡,但他只要有心的話,絕對可以從她的朋友身上打聽出她的下落,可他卻過了好久好久才來找她,然後,只望了她一眼,就轉身離去……
她知道他氣她,氣那個送她回家的學長,可倘若他真的愛她,是不是該上前質問她,要她給他一個解釋呢?他應該積極地挽回她的心,把她搶回來才是啊!
但,他沒有。他只是無情地轉身,頭也不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