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這話對我胃口,”藍鳥兄一邊拍打著身上的塵土,一邊對林錚道,“兄弟,能不能請我喝一杯?”
“好說,”林錚點點頭,指了指自己的桌子,“那是我女朋友,那是剛認識的兩個朋友,大家一起湊熱鬧啃羊腿的……嘿。哥們,加上這個兄弟怎麼樣?算我請客。”
在這條街上打架這種事本就是再常見不過的事,都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再喝上一點酒,有點事就容易氣血上頭,哪天晚上不打上幾架才真的奇怪了,那兩口子倒是不在意,女人到底是有點小心眼,覺得這帳不好算,可聽到林錚說算他請客。頓時就沒有了意見,咯咯的笑道,“這怎麼好意思?”
譚娜無語的搖搖頭:這女人真虛偽。不過隨即,她就被林錚的動作吸引了注意力。看著在後備箱裡不斷翻騰的林錚,譚娜好奇的問道,“你在找什麼?”
“沒什麼……”林錚有些悶悶的聲音從裡面傳來。不過很快。就聽到林錚在呵呵笑,“沒錯,就是這個。”
什麼東西?譚娜連忙湊頭看過去,看到林錚手裡拿著兩張黑乎乎的東西,似乎還有些反光,似乎像是婚慶當中最常用的、用來貼在前後車牌位置的“百年好合”那樣的車牌貼。
“百年好合?”仔細看了下,果然是這東西,望著林錚手裡的東西上面的字。譚娜更納悶了,“你找這玩意兒幹什麼?”
“沒什麼。車子畢竟是借來的,打了架咱們不怕,不過看上去這些人在京城都是有些門路的,就不給朋友找麻煩了。”林錚笑著道。
當著一些喝了酒嘴上恐怕把不住門的傢伙,林錚說的稍微含蓄了一點。
“看不出來你想的倒是挺周到的,”譚娜抿嘴笑道,“老實交代,你以前是不是經常打架?”
林錚說的沒錯,自己兩個人固然是不害怕,可一個小小的縣政府的駐京辦,隨便有個稍微有點能量的傢伙伸伸腳就踩死了,雖然自己不怕,但最好還是不要給崑山縣政府駐京辦招惹麻煩比較好。
“我打不打架你不知道麼?”林錚笑道,思緒卻不由得飛回了往昔的歲月:大學時候的自己確實是個好孩子,好到連曠課這種學生最基本的壞習慣都沒有,但當年家中情況的鉅變讓自己幾乎在一夜之間變了個人,剛到南方的那會兒,自己就像是一頭好鬥的公雞,和別人打架根本就是家常便飯,雖然不能和那些職業打手相比,但打打市井中的一些小架倒是足以佔盡優勢了,甚至自己的第一筆啟動資金中的一部分,就是幫別人打架賺到的。
……………………
“這位兄弟,您怎麼稱呼?”
旁邊那兩口子當中的男人好奇的向這哥們問道,林錚和譚娜的穿著看著一般,一開始他也沒怎麼在意,可看著林錚和譚娜那花起錢來根本不在乎的樣子,才意識到自己可能是走眼了,細細觀察之下才發現兩人衣服的樣式雖然看著普通,但無論是布料還是做工無一不是上上之選,不但氣質絕佳,而且看兩人花起錢來毫不在乎的模樣,哪裡還不知道這對年輕人的背景好不簡單?
至於那個被人按到在地上猛揍的倒黴蛋,雖然看著倒黴了點兒,但這年頭能看得上進口轎車的又有哪一個差了?心裡有不由得起了結交的心思:要是能認識他們其中的某個,以後辦點事什麼的說不定就方便的多了。
“我就是一沒啥工作的閒人,不像這位兄弟一看就是事業有成,名字就不說了,免得說出來丟人現眼。”藍鳥兄哈哈笑道。
只是藍鳥兄雖然口口聲聲的說自己不過是窮閒人一個,可他身上那個的這份氣度卻瞞不了人,絕不是這小燒烤店裡的其他人能比得了的,來頭肯定不小,只是人家看不上自己,不願意和自己結交而已。
“小兄弟,你可能有點麻煩。”藍鳥兄喝了瓶啤酒,吃了幾串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