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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拘留。

事情經歷著,然後開始了馬拉松似的離婚。為了女兒的安全,媽媽只好陪著罌兒去上班。然後就是整天的鬧,鬧的很厲害。蓓兒覺得那不是家務矛盾,而是世界大戰。磊領著姊妹和廠子裡很多職工來罌兒住的地方鬧。

媽媽會盡量不讓凱知道,怕他惹事,怕影響到他學習,那時侯他正在上高三。於是很多四處躲藏,提心吊膽的躲避的日子。

當時他們住在罌兒單位的一間房子裡。一次,幽幽看到窗外的一個女人。那是磊厲害的妹妹,沒有躲處了,趕緊把門插緊。

接著幽幽看到窗外有晃動的其它人影,就拿起一把刀。那女人尖叫:“她手裡有刀!”於是,只見她窗外狠毒的盯著後退的眼光。

幽幽趴到玻璃上看一邊的一個人影,那女人忽然出現猛一拳打碎了玻璃。幽幽躲的快,幸虧沒有傷及臉。然後她們看姐姐罌兒不在,就悻悻的走了。

那次,家屬院大門外又聚集了好幾十人。幽幽嚇的趕快去告訴媽媽和姐姐,讓她們藏起來。自己也藏到鄰居家,他們好多人挨家搜查,幽幽想:“我們一家犯了什麼錯?為什麼這樣?”

關著燈,幽幽膽戰的躲在鄰居家,鄰居姐姐鎖上門,叮囑幽幽千萬不要吱聲。

幽幽擔心的想著媽媽和姐姐是否安全。好久姐姐來找蓓兒,看到幽幽沒有事情鬆了口氣。他們走了,鬼子走了,警戒釋放。幽幽不明白為何這樣?

一次,來搜人的磊抓住了姐姐罌兒。幽幽去拉他,死死的拉住他的胳膊,他揮手打下來。幽幽覺得並不重要,因為姐姐罌兒脫身了。

最後終於離婚了。他們把孩子從懷裡奪跑後,從此那男孩再也不讓見。

因為知道他家惡劣,所以也不願意招惹,只好遠遠的偷偷的看孩子上下學。幽幽的媽媽為此落過很多次淚。只到孩子16歲來找媽媽罌兒,被那人抓住一陣皮鞭,然後又到法庭上,說:“不要孩子了”因為他家太難纏,所以孩子從此沒了因信。

離婚兩年後,一次他和一個男人來到罌兒家,說街上相遇眼神惡劣,要找哥哥凱算賬。二姐柔兒罵他走,於是打起來。

幽幽參戰,為了解救姐姐,她拿起身邊的一個馬紮,把其中一個人的頭打破。然後救出姐姐一起逃跑,趁著鄰居老太太大叫著制止那人。幽幽跳牆而逃,姐姐也逃跑了。

路上幽幽往後面回頭一看,倒吸一口涼氣,磊正在後面緊追著幽幽。他惡狠狠的罵著說如果抓住,一定把幽幽砸死。幽幽不敢和他賽跑,急忙逃到路旁另一個鄰居家。然後當抱著孩子的不知所措的鄰居大媽阻止他的時候,幽幽再次跳牆而逃。。。。。。

晚飯時候那人又和另一個人來圍堵哥哥凱。凱的體力很好,把他們幾拳打趴下。其實是正當防衛,但是這是他們所不容許的,他們要抓凱。媽媽讓兒子先躲起來,然後和他們打官司。

官司打的很艱難,因為他家有太多關係和錢,他父親是當時城裡效益最紅火的工廠主。

大言不慚的的掩蓋真像,歪曲事實,倒打一耙,幾乎一年。很難。

當時罌覺得沒有路了,就要自殺。媽媽勸她說:“孩子,記住:我們平時不要惹事,但是事來了絕不要怕事。你爸爸當初領導解放軍參加這座城市的解放運動,當時這些人還沒有出生那,記住這是黨的天下,是你爸爸他們用生命換來的,相信自有公道”。

六十多歲的媽媽只上過一年夜校的媽媽,借來法律書,學習法律,然後去告狀。他們問:“你兒子那?”媽媽說:“去臺灣了”他們說:“你怎麼這樣說”媽媽說:“因為你們不講理,為何胡亂斷案子?”

他們說:“我們也沒辦法,。。。。。。。。指指上面,意思說那個人當家”,媽媽就死活盯那個人。其實當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