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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的小兒子只是一個區委書記,就算他是市委副書記,只要那位時書記鐵了心維護時亮,他也沒有絲毫辦法。

而且時亮也不是一點腦子都沒有,在搶走那個青釉碗之前,更安排的有人誣陷方叔同故意傷害,所謂的“人證”“物證”俱全,至少在明面上對方是佔了理的。

至於青釉碗的遺失,哪怕明眼人都知道是時亮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