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3部分

人在水下,只說是來釣魚,不小心掉進冰窟窿裡了。這戶人家說,這裡常有人掉進冰窟窿,讓我趕快去縣城洗個澡,不然皮就會掉下來。我請他們把我送到洗澡的地方,我願意出50塊錢。之後,他們中的一個人就把我送到了延慶一個服務樓。洗完澡,又休息了些時候,我就坐公交車回北京城裡的家了……”。 最好的txt下載網

沉睡野鴨湖的女人(8)

“你為什麼不報案?”

“我想到過報案,可我被一種難言的恐懼左右著。出事之後我一直在想:我是個游泳教練,我沒有救出麗麗,別人會怎麼想我?還有我倆的關係……洗完澡後我想去延慶縣公安局報案,當地人告訴我公安局下班了。第二天,我在西城公安分局門口徘徊了很久,還是沒敢進去。我不敢報案,我承擔不起,我對不起麗麗……”張旭哭了。

做完筆錄,已是6月12日的凌晨3點,十多個小時過去了。

當夜,劉增旭把張旭押送到延慶公安局,依法辦理了刑事拘留。

應該說,這起野鴨湖沉屍案算是破了。可案情深處,依然籠罩著重重迷霧。

5。 一個難以定性的案件

有句格言是這麼說的:“真相只有一個。”然而,通往真相的路途,卻有很多條。張旭的供詞是和真相最為貼近的嗎?為了真正觸控到“真相”冰冷但卻現實的質感,辦案人員還是本能地選擇了“不相信”。

2006年2月,這起案件在延慶縣法院第一次公開審理時,張旭在案件發生後長達4年半的時間裡隱瞞不報成了最大疑點,也是媒體和大眾關注的焦點。有人說,編造一句謊言,需要用十句謊言來掩蓋,而張旭在事發後謊稱自己不知情,讓一件也許簡單的事情變得撲朔迷離。受害人家屬指出,如果張旭是清白的,他就應該報警,讓警方確定是意外事故,這樣更能還張旭一個公道,但是現在整個事件疑點重重,絕不是張旭一句害怕就能解釋清楚的。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佳麗的親屬和他們聘請的律師,對案件提出了諸多疑問:

為什麼張旭在法庭的口供和在公安局的原始口供不完全一樣?比如,將原來約好改為臨時提議去野鴨湖,將自己提出開車上冰面改為是王佳麗提出來的。

為什麼張旭供述出事的時間在中午12點多,而王佳麗手上的手錶卻停在10點17分?車到底是什麼時間落水的?這個時間差會不會另有隱情?

為什麼張旭描述汽車破冰下沉過程的時候,根本沒有流露出通常人回憶危險事件時的驚慌?

為什麼在逃生的過程中,王佳麗沒有半點兒反應?連隨手可及的右車前窗都沒有半點兒搖動的痕跡?還有供述王佳麗當時是坐在副駕駛座上,而遺體被打撈上來時,為什麼是坐在後座上?

為什麼自稱筋疲力盡再沒有力氣救王佳麗的張旭,可以步行10公里的路程尋求幫助?

律師的語言都是有策略的。而律師最想說的話誰都聽得出來,就是王佳麗死得蹊蹺!

王佳麗的父母和兄姐則直截了當地說他們的女兒、妹妹,是被張旭謀殺而死。張旭隱瞞不報,掩蓋的是謀殺案!

不錯,公安機關在車和屍體剛從湖裡撈出來時,也曾經傾向於認為這是一起謀殺案。但隨著對案件調查的深入,謀殺案的嫌疑逐漸被排除。

後來,延慶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終於找到了張旭從冰湖逃生後求救的那戶人家。那戶人家的女主人證實了數年前確實有這樣一回事兒。女主人甚至記得,當她把渾身結冰的那個男人送到縣城的浴池後,那個男人拿出來的50元酬金也是溼的。在縣刑偵大隊安排暗中指認時,她認出的那個男人正是張旭。

縣刑偵大隊也讓張旭在被打撈出來的夏利車裡,做了從開啟的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