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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第 127 章

朋友:“這是這裡的常規表演嗎?”

“可是我聽說——這裡似乎是更偏向安靜的那種?”為什麼原本在評價之中以幽靜高雅(哥譚式的高雅)為招牌的酒吧,現在……正放著刺耳的搖滾?

“哦,不知道,可能是店主想換風格吧?”這位客人壓根不在乎酒吧的風格,他只是想喝酒而已:“反正他長得又不醜,不至於辣眼睛,還能下酒——嘿!再跳一個!”

在他們聊天的時候,臺上的表演已經結束,而酒吧內部的歡呼看起來讓紅髮的男人非常享受,他高舉起那個麥克風,高興說道:“今天——全場——我請!”

歡呼聲響徹屋頂,而提姆似乎看到了酒館主人的恐怖目光。

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這家店根本不是這個紅髮青年的,而是別人的,而他——作為一個老古董,也根本沒有現代貨幣才對。

希望他過去留下來的資金足夠報銷這一切。提姆在內心沒有多少情緒地開了個玩笑。

在看到紅髮男人的時候,提姆就立刻分辨出對方就是資料上所說的尹凡科·奈特了。

美國人過去的姓氏其實也和當時人的工作有關係,甚至還有居住的地名、對動植物的喜好作為姓氏的。就比如archer就是弓箭手,kent就是肯特郡,還有wolf的狼。

甚至還有誰誰誰的兒子——就比如格雷森的grayn,曾經就被玩梗變成了小灰的兒子。

所以瑟維玩的姓氏諧音梗,其實並沒有太過突兀。

在聽到尹凡科姓奈特的時候,某種意義就是在告訴其他人,他的先輩是騎士,或者按照時間來猜想,他自己就是一個騎士——在過去。

只是,他以為,所有來自過去的人,尤其是騎士,都會和美國隊長一樣,標榜著上一個世紀的價值觀,會比現代更加……傳統一點?

不過仔細想想西方過去的歷史,好像有這樣的性格,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

紅髮青年在酒吧的舞臺上快樂唱歌跳舞,生動形象的表明了人和人性格之間的區別。

提姆的目光還注意到了被隨意放在一邊的樂器包,提姆想了想,用著偽裝的聲音在客人的位置上高聲喊道:“要不要彈一首啊,小哥!”

他的口音帶著混混一般的腔調,任誰也認不出坐在這裡喝酒的是紅羅賓。

紅髮騎士顯然是聽到了這句話,他拿著麥克風毫不猶豫地說道:“我只是拿來耍帥的,我根本彈不來!”

酒吧之中笑聲響起,不過就在下一秒,紅髮青年表情一變,他立刻拔掉麥克風的插頭,把已經丟到地上的黑色馬甲重新套好,把東西堆積到一邊,房間裡再度傳來的是優雅平緩的老式留音機的音樂。

在紅髮青年將頭髮綁好,垂下眼拿起酒杯之後,一個正常的酒保就這麼出現了,完全看不出之前載歌載舞的模樣。

一個搖滾酒吧,瞬間變成了一個安靜的清吧。

提姆注意到,吧檯後面的木門被推開,一個戴著眼鏡的男人這麼走了進來。

他的黑髮比紅髮青年長得多,也看上去更為順直,不像那頭還會炸開的紅髮一樣,一頭柔順的黑髮在腦後紮了個馬尾,垂在脖頸旁邊。

他穿著一身合身的正裝,就像是接下去要去參加什麼高雅的聚會一樣——亦或者是剛結束了這樣的聚會。

手杖在地面敲擊出聲音,他掃了眼酒吧內部的平靜,嘴角微勾,轉頭看向一本正經調著酒的紅髮酒保:“你以為我耳朵是裝飾品嗎。”

紅髮青年故作無辜地眨了眨眼睛。

“全場——你請客?”黑髮男人似笑非笑:“沒想到你這麼大方。”

“既然如此,你接下去一年的工資別想拿到手了。”

尹凡科驚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