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軍裝小組放在眼裡。
因為這支軍裝小組只是在旺角附近街道巡邏而已,是旺角警署最普通,最醬油的軍裝小組。
他們一共五個人都是從不同方向趕來,由一名肥胖的高階警長帶隊,平時除了日常訓練以外,根本沒有開槍的機會。
更別說是實戰了!
他們日常工作就是從街頭走到街尾,再在巡邏薄上籤個字,純屬表示路過就行。
而他們身上的武器只有點三八一把,破警棍一根,最多再加上一條警隊的制服皮帶!
見過最大的場面也只是古惑仔曬馬!
又怎麼對付持槍悍匪?
陳一元知道「軍裝組」只是港島最基層的小警員,當然不會對擊潰他們感到得意,只是感覺掃掉一些攔路螞蟻而已。
「噠噠噠!」張志恆再向前衝出一段距離,強軍、強業兩人再度開火打斷他的追擊。
張志恆夠拼是夠拼。
可他根本沒起到什麼效果。
硬生生把一場功勞變成一口黑鍋。
他現在要是讓剩下三名罪犯逃走,再算上死掉的人質,丟失的金飾。
他不僅不能立功出位,還要再挨長官斥責。
這裡就能看出一個人有沒有本事了……
有本事的人能藉助大案一站成名,沒本事的遇見機會也要受挫。
這時陳一元帶著兩個兄弟已經走到街頭轉角,再下一條街就能走進出租屋成功脫身……
突然!
陳一元握著手槍,迅速轉身,把槍口指向車尾的一名軍裝警員。
這名警身穿著軍裝警制服,肩扛高階警長警銜,整個人肥肥胖胖,此刻卻滿頭大汗,神色慌張的丟掉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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