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回客棧,好好暖和一下的林雪庭,聽到這話之後,整個人都愣在了原地。
林雪庭強顏歡笑的去問那個富豪:“你可見過那個小哥兒?”
富商把手貼在暖爐上:“當然見過了,他也算是響噹噹的人物了,他被抓的時候,我遠遠的瞧過一眼,那容貌真是驚為天人啊,哪怕渾身髒亂,也掩不住那驚人之姿。”
富商感慨完之後,又狐疑的看著林雪庭:“這位公子,你問這個做什麼?”
林雪庭隨口胡謅:“還能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那些賞金嗎,昨日我在來這裡的路上,看見了一個長相與通緝令上相似的小哥兒,我還以為能賺一筆呢。”
富商聽罷,連連搖頭:“那你絕對是認錯人了,通緝令上的人,和那個被抓起來的小哥兒,容貌上沒有半分相似之處,這畫師找的也太隨意了,也難怪找了這麼久都沒找到。”
林雪庭故作遺憾:“真是可惜了,也罷,既然不是同一個人,那我就不看熱鬧了。”
周圍也沒人理他,不過本來就是不相干而湊在一起的人,也無所謂理或不理。
那富商又轉頭和其他人說起來,如數家珍:“不過說起來也有意思,這殺人犯被抓了起來,卻沒有被押送大牢秋後問斬,反而被押送去了知府大人的家裡。”
周圍有人發出了怪異的笑:“這樣的美人,被關在了家裡,也不知道知府大人這是要罰呢,還是要賞呢?”
最後這些話,還沒有走遠的林雪庭也聽了一耳朵,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該作何感想。
是該感慨這嫌貧愛富的小哥兒遭了報應?還是該心痛他的朝不保夕?
林雪庭找了個小客棧,在房間裡架起暖爐,吃了些飯菜墊了墊肚子,又溫了兩壺好酒。
一壺酒下肚,身上才有了些熱意。
林雪庭抓了抓手上的凍瘡,有些癢。
連日趕路,他原本修長白淨的手指,全部都長了凍瘡,紅一塊,鼓一坨,醜的很。
林雪庭圍著暖爐,喝著小酒,好不自在。
有些事情,他原本不想去想的。
可喝了點酒,酒意上頭,思緒又不受控制的轉動了起來。
林雪庭突然想起來,那些他被遺忘在角落裡的記憶。
三個月前的那天晚上,林雪庭高高興興的拿著糖葫蘆,準備投餵那隻小貓咪。
卻突然發現,小貓咪脖子上的那顆痣,居然和通緝令上那個人的痣長在了同一個位置。
當時雖然感覺有些許怪異,但是腦子被情色糊住了,也根本沒多想。
如果他多想想,就會發現,撿到那隻小貓咪的時間,和官府發出通緝令的時間差不多一致。
就會發現,月白和緋月這兩個名字,是如此的相似。
在林雪庭對緋月這個人為數不多的記憶裡,緋月從小就被養在青樓裡,還未到接客的年紀,就廣受大家關注。
等到16歲正式開始接客時,他的初夜更是被拍到了天價。
而緋月的初夜,就是被另一個男主,也就是知府大人的兒子買走的。
後來初夜那一晚之後,也被男主,動用了老爹的權利,強行把緋月解救出青樓,不過青樓的反對,強硬的把他買回來家裡。
林雪庭感覺手上的凍瘡越來越癢了,他覺得可能是屋裡太暖和的原因。
林雪庭便開啟了窗戶,讓冷風狂躁的擠進了他的屋子裡。
林雪庭站在窗戶面前,迎著面吹風,總算感覺昏昏沉沉的腦子清醒了一些。
林雪庭嘲諷的一笑:“林雪庭啊林雪庭,你可真行啊,居然上了男主攻的人。”
林雪庭站在窗戶口吹了好一會兒的冷風,直到整個人都僵硬了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