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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也努力的踩了煞車,但是在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兩相抵消之下,它還是沒法子完全停住——更甭提它還有個二十幾公噸重的貨櫃——擦撞到囚車的車頭。

雖然只是“擦撞”,卻也造成車頭全毀,右側車身嚴重損壞!

囚車裡的三人,就屬被摔到左側椅子下的林飛菱最幸運,只有額頭上被鈍器給劃了一道,流了點血而已。

另兩個人可沒那麼幸運——駕駛員當場喪命,而那個被她叫活殭屍的情況也好不到哪去。

雖說林飛菱渾身上下除了瘀青和頭上的傷口便沒其他的傷,但是她仍因強力的撞擊力道而昏厥過去,根本不知道後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幸好沒看到,要不然要是真看到活殭屍一身血淋淋的模樣,恐怕會作上一整年的惡夢!

正當亞歷山大回到米蘭市警局,打算到剛成立的專案小姐瞭解一下他們到底掌握多少有關綁匪的資料,同時看看自己是不是能幫得上忙。他痛恨空等,與其叫他在家裡空等,他寧可同警方站在第一線,靜待任何訊息的出現——為此,他找來權貴人士利用特權,在不到半個小時內,將家裡的電話專號給移到警局裡。

當專案小組的成員們還在整理目擊證人的證詞時,市警局裡接到訊息,說是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連環大車禍,要求市警局派員支援公路警察之類的訊息,同時還請他們聯絡各大醫院,要求他們的急診室立即待命,因為這次的車禍有不少人傷亡。

亞歷山大對於這類訊息,要是在平日還會稍加註意,但此時他腦海裡充斥著該如何找到林飛菱的方法,根本無暇理會。

這個時候,某位正在整理證人筆錄的專案小組成員突然說:“嘿,各位,我有新發現!”他這句話一出,所有的人全都放下手中的工作,聚精會神的等待他的發現。

“有位目擊證人說,他在案發前不久看到林小姐拿著行動電話和某人通話。”在這年頭,有行動電話的人多得不勝列舉,林飛菱有行動電話也不足為奇。“我們可以試著撥這支行動電話的號碼,然後透過電信公司來追蹤這支電話的所在地。”

“你這方法很好。”有人發言。“但是,我們要怎麼才能知道那支電話的號碼?或者是,我們可以知道號碼,但是我們的時間夠嗎?”要知道她那支電話的號碼也不是什麼難事,但是需要時間。

由於林飛菱是個臺灣人,因此米蘭當地的電信公司並沒有法子知道她的號碼。所以,他們得透過臺灣方面的電信公司來得知她的號碼。問題是,這涉及到客戶的穩私,因此無法指望臺灣的電信公司來得知她的號碼。問題是,這涉及到客戶的穩私,因此無法指望臺灣的電信公司會如此合作的提供資料,所以他們得請求臺灣當地的警察機構協助——但是這又不知道得耗上多少時間了。

“我知道號碼!”亞歷山大這時提供了關鍵性的答案。“那支電話是我給她的,我知道號碼!”是啊,他怎麼會忘了他把行動電話放在林飛菱身邊這件事!果然事關已則亂,連這麼重要的事他都疏忽了!

“那太好了,我們馬上開始進行吧。”

於是乎,負責電信通訊方面的警官立即進入全面戒備狀態——說穿了,不也就是在機器前努力工作——由亞歷山大負責撥號,等對方接起電話之後,便可以開始追蹤所在地。而亞歷山大的工作便是負責延長時間,好讓警方能順利追蹤。

電話響了二十聲之後,終於有人接起了電話。

“Hello。”是個男人的聲音。

“我要和林講話。”亞歷山大強迫自己鎮定,以免激怒對方,進而對林飛菱不利。

“你說大聲點,這裡很吵,我聽不清楚!”話筒裡傳出這樣的回答。

“我是亞歷山大·卡堤,我要和林講話!”亞歷山大依著對方的要求放大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