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勾搭呢?真是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啊。
鏡子裡絮絮叨叨的聲音猛的停住,我睜眼,乍見所長的眼睛倏然一亮,晶瑩剔透,“哈,你床頭那幅畫是你自己畫的?
我不由自主的回頭去看我的畫。
那是一幅水彩畫。
濃郁的海水由下自上一路從靛青、深藍、湖藍、天藍漸變成淡藍,然後在畫頂與金色的陽光天衣無縫的融合在一起。
金髮的人魚倒墜入海,四散的長髮與海底的水草糾纏在一起。
她閉著眼,曼妙的身軀在陽光的照射下,從魚尾開始慢慢的溶為彩色的氣泡,升騰而起。
任誰都能一眼看出,她的生命即將消逝無蹤。
可是,她在笑,靜靜的安然的滿足的微笑。
這就是海的女兒。
我最喜歡的一個童話。
此刻我望著它,心一如既往的被她的微笑填滿,彷彿真的看到了海看到了水天一色看到了人魚無聲的從甲板躍入無邊無際的藍。
然而,失神不過一瞬,我很快醒悟過來:不對!這是我的私人臥房、私人物品、私人小天地……所長他,他居然偷窺!
登時,心中一驚、一怒、一氣,趕忙用手掩上鏡子:“不許亂看!”
只聽所長在對面撇嘴道:“你自己開的鏡子,我又沒逼你給我看。”
我聞言一窒,眉頭一扭正要叱他,只聽他又道,“閃閃,不放心的話就來所裡吧。”
“誰不放心啦?”我嘴上硬氣,實在等這句話早已等了許久,迅速的起床拾掇完畢。
前往事務所的路上,所長經由圓鏡向我簡述了一遍審訊結果。
事實和我們先前所猜大致相同。
和眾多妖怪吃人的故事一樣,這隻鼠怪不堪苦修,又念念不忘提升道行,畢竟在妖怪的世界裡,強大才是唯一的法寶,於是便卑鄙無恥的將主意動到了年輕女子的鮮血上。
然而,他懦弱膽小,一面垂涎人類之血,一面又唯恐殺了人被協會緝拿被獵奇追殺,到時候肯定死得快如閃電並且悄然無聲。
他好不容易才修行百年成怪,可不想那麼簡單的就送了命。思慮良久,終於找到一個法律的漏洞——傷亡。
只要沒有傷亡,就不會引起當局注意。
而一個成年人,只有失血量超過周身總血量的三分之一時,才會產生休克,進而危及生命。
也就是說,如果像獻血一樣,每次每人只吸取不超過500ml的血,失血者就一點問題都不會有,頂多頭暈一番。而那些混跡下三濫的酒吧、日夜顛倒、生活糜爛的年輕女郎們是不會太過在意頭不頭暈這種小毛病的。
意識到這一點後,他激動得不能自已,當夜就迫不及待的出去尋找獵物,不料第一次就失了手,在吸血的當口叫人親眼逮了現行。
沒錯,這親眼目睹的人,就是小男孩。無意中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一個嚇得魂飛魄散,另一個怒得恨不能當場把他嚼進肚子。殺孽的種子就這麼埋下了,然後在一星期內迅速結出了惡果。
雖說只是一個不懂事的小男孩,但謹小慎微的鼠怪唯恐半點不周就導致罪行敗露,遂依然決定殺人滅口。在人間混跡了這麼久,只有死人不會吐露秘密,這個道理他懂,非常懂。可是,怎麼殺呢?自然不能讓人看出是非人所為,更不能被判為蓄意謀殺,最好的法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