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兀。
方才還滿嘴胡話, 哭鬧不止的白綺, 此刻毫無動靜的蜷縮在地面上,只胸口微微的起伏,讓人知道她還活著。
歐式燭臺上的蠟燭,搖曳著淡淡的光暈,溫暖的淺橘色琉光映在兩人之間,略顯曖昧。
夏夜本就悶熱,連窗戶外吹進來的微風都是溫的,看著他一步步走近,她鼻尖沁出薄汗,有些不自在的埋下了頭。
房間裡只有輕不可聞的腳步聲,宋鼎鼎感覺他好像生氣了,在喉間醞釀好的謊話打了個轉,又硬生生嚥了回去。
「對不起。」她低垂著頭,向他道歉。
裴名走到酸枝木黑桌前,背對著燭光,整個人沐浴在黑暗之中,低低的輕笑聲驟然響起。
「你沒做錯什麼。」他手臂撐著下頜,線條流暢的臉側微微抬起:「我生於虞山,家中有父母和兄長。」
「多年前,兄長生了一場重病,需要換臟器才能活下來。父親同外室生下了我,養大我後,挖走了我的臟器。」
「我命懸一線,是白綺的父親救了我。」
寥寥數語,已是將宋鼎鼎的疑惑全部解答。
他沒什麼起伏的嗓音,像是在敘述別人的故事,卻讓她聽得心臟陣陣抽痛。
挖肝挖腎換器官,這種狗血橋段常見於各類古早言情文,但問題是,那些都是現代言情小說。
在這樣沒有任何醫療科技手段的古代,沒有消毒,沒有麻醉。硬生生用刀子剖開身體,面臨著大出血或感染的風險,扛著難以忍受的疼痛,被活活挖走了身體的臟器。
她無法想像裴名當時是怎麼挨過來的,如果是她被活生生挖走了內臟器官,她可能會在手術過程中,就因為忍耐不了疼痛的折磨,而自我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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