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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或道德的感情在內,這便有點麻煩。藹理斯慨嘆社會和法律的對於

獸交的態度,就是在今日也頗有缺陷,往往忽略這事實:即犯此案件的如非

病的變態者,也是近於低能的愚魯的人。

還有一層應該記住的,除了偶然有涉及虐待動物或他虐狂的情節者以外,獸交並不

是一件直接的反社會的行為。那麼假如這裡不含有殘虐的分子,正如瑞士福勒耳教授所

說,這可以算是性慾的病的變態中之一件頂無害的事了。

我不再多引用原文或舉例,怕的會有人嫌他偏激,雖然實在他所說的原

極尋常,平易近理。藹理斯的意見以為性慾的滿足有些無論怎樣異常以至可

厭惡,都無責難或干涉的必要,除了兩種情形以外,一是關係醫學,一是關

系法律的。這就是說,假如這異常的行為要損害他自己的健康,那麼他需要

醫藥或精神治療的處置。其次假如他要損及對方或第三者的健康或權利,那

麼法律就應加以干涉。這意見我覺得極有道理,既不保守,也不能算怎麼激

烈,據我看來還是很中庸的罷。要整個的介紹藹理斯的思想,不是微力所能

任的事。英文有戈耳特堡(lsaac goldberg)與彼得孫(hoton petern)

的兩部評傳可以參考,這裡只是因為買到一冊本的《性的心理》覺得甚是喜

歡,想寫幾句以介紹於讀者罷了。

(二十二年八月十八日,於北平)

□1934年刊&ldo;北新&rdo;初版本,署名周作人

□收入《夜讀抄》

習俗與神話

一九○七年即清光緒丁未在日本,始翻譯英國哈葛德安度闌二人合著小

說,原名《世界欲》(theworld&r;sdesire)。改題曰《紅星佚史》,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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