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美術,凡不曾殉難或割股的人所寫的便都沒有價值,照這個學說講來,那
麼鐔的雕刻確是不道德的藝術品,因為他是刀劍上的附屬品,而刀劍乃是殺
人的兇器,‐‐要說是有什麼用處,那隻可以用作殺伐的武士道的贓證罷了。
不過這是&ldo;忠臣美術&rdo;的學說,在中國雖然有人主張,其實原是不值一駁的
笑話,引來只是&ldo;以供一笑&rdo;。人的心理無論如何微妙,看著鐔的雕刻的時
候,大約總不會離開了雕刻,想到有鐔的劍以至劍之殺人而起了義憤,回過
來再恨那鐔的雕刻。在大反動時代,這樣的事本來也常遇見,對於某一種制
度或階級的怨恨往往釀成藝術的大殘毀,如衛道者之燒書毀像,革命黨之毀
王朝舊跡,見於中外歷史:他們的熱狂雖然也情有可原,但總是人類還未進
步的證據。羅素說,&rdo;教育的目的在使心地寬廣,不在使心地狹隘。&rdo;(據
一月十五日《學燈》譯文)人只為心地狹隘,才有這些謬誤;倘若寬廣了,
便知道鐔不是殺伐,經像宮殿不是迷信和專制的本體了。我看了《鐔百姿》
而推想到別人的誤會,也可謂未免以小人之心度人了,但恐中國未必缺乏這
派的批評家,所以多寫了這一節。
□1923年
1月
25日刊《晨報副鐫》,署名作人
□收入《自己的園地》
評譯日文法
在南方的一個友人遠迢迢的寫信給我,叫我代買一本《譯日文法》。我
買來了之後略一翻閱,卻出了一大驚,因為末葉上有這樣的幾句話:
若有妨害著者名譽破壞本書前途侵害
本書板權概以法律解決專此宣告
我看了這嚴重的宣告,當然決不會再去妄想在老虎頭上搔癢,妨害著者
名譽或侵害本書板權,自討苦吃,但是對於書的內容卻禁不住要說一兩句話。
我深望這些閒話不會影響到書的前途,不過這也不能十分顧慮到了。
《譯日文法》的內容,與以前的《日文閱書捷訣》十九相同,疑是一人
所作,其誤謬亦大抵相同。《譯日文法》中有許多例句,都為日本文所無,
如第十四雲。
覺悟■■■奮鬥■■
又第十三頁雲,
私■作■工■■作■工
倘若只有一處如此,或者可以說是為手民所誤,但是《閱書捷訣》的第二十
八及二十則裡也是如此,可見並不是印刷的錯誤。這種文章真不知道是什麼
地方的話,或者在 chipunkapun的&ldo;唐人的囈語&rdo;裡邊能夠找到罷?又第
十八頁雲:
願■請■■■
這一句也不成話,倘若是說&ldo;勿請願&rdo;,應作&ldo;請願■■■&rdo;,因為&ldo;請願&rdo;
一詞本是日本的新名詞,訓讀時亦作 koegau,如照《譯日文法》請願作
negaikeru,意思是說&ldo;把願望贖出來&rdo;了。願望可以押款,未免太是奇怪
了。第十七頁雲,
餘■汝,行杖■借■■亻■■
上半是古文,下半是現代語。也不能連用。此外如&ldo;將看書&rdo;乃作&ldo;書■看
厶&rdo;,一本書乃作&ldo;一枚&rdo;,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