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是人類生存發展的必需品,但是這種物質一樣不具有價格,例如空氣。同樣,因為不含有價值量,雖然一種物質是人類生存發展的死敵,具有極其巨大的負屬性,但這種物質依然不具有“債”——反貨幣價格。
一個商品所具有的工序資本,可以分解為與之相關的,絕大部分已經在時間或空間上遠離,而且能夠在某一段時間進入經濟活動的所有單個商品,所含有的物質資本和文化知識資本的一部分構成的,具有無法抹殺的特殊性的“混合資本”或“融合資本”。那麼,在加上商品具有的工序資本後,進行定價時,問題就更多了。
與之相近的商品,雖然可以作為參照物,但是“真理再向前邁一步就會變成謬誤”,也就是說,商品之間存在的那一丁點各自的特殊性,有可能,會完全使這些商品的價格有天壤之別。何不這樣,只考慮每個商品含有的特殊性,不去分解這些特殊性的價值量,貨幣就能夠非常輕鬆地標記商品的價值量(包括反貨幣標記的商品負價值量)——衡量商品含有的特殊性的勞動時間就行。因為每一個商品都是唯一的,所以其含有的勞動時間,就是它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這既滿足了價值守恆定律,也賦予了商品的特殊性,何樂而不為?這樣做,簡單倒是簡單了,可惜商品含有的工序資本、文化知識資本的價值量,看上去倒像被我免費蒸發了。
我想起了前面留下的問題:如何對商品負屬性進行標註?“貨幣的標註,還是無法具體表達出商品含有的所有負屬性;貨幣標註出商品的負屬性後,不能保證買賣雙方都能獲得暴利與暴虧的對等可能性;貨幣的標註,並不能保證買賣雙方在進行索賠時能達到最快捷,最有效。”我提出的唯一的解決方法:“依靠物質資本、文化知識資本、工序資本,建立一個可以針對每個商品的特殊性的定價體系。”
這兩個問題,都涉及到同樣的核心問題:如何計量,又如何表達?
考慮商品的特殊性,就不得不考慮“勞動力”這個商品的特殊性。每個生產者的“一分鐘勞動時間”就會不一樣,導致每個生產者同樣的時間,賦予商品的價值量也可能存在著區別——數值上的區別可能沒有。就像,甲乙兩個人都用一分鐘生產“愛”,兩個“愛”拿到一塊兒進行對比,如何判斷誰的價值量大,誰的價值量小?以勞動時間?甲在這一分鐘裡,投入了100克黃金,救助了100個快要餓死的窮人;乙親自動手,扶起了一個摔倒在地的人。這個會一樣嗎?甲用自己的一切,幫助一個殘殺人類的“異形”逃脫監獄;乙被好人好事感動得哭了整整一分鐘……分歧,這裡依然存在著無法掩蓋的分歧。
如果,把貨幣計量的能力,從商品的價值量擴充套件到商品屬性上,特別是從負價值量擴充套件到負屬性,又會出現什麼狀況?
人類認知到的,商品的構成物質上具有的負屬性,發生作用頻率較高,破壞性較大的,一般都標註在商品的說明書上,還沒有認知到的,當然就無法標註,也用不著標註,常識性的(購買者一般都知道)負屬性也用不著標註。商品的價格中,肯定含有這個部分的價值量,是不是可以說,商品價值量的貨幣標註,已經包含了,或等同於,或屬於,商品負屬性標註?
加入文化知識資本、工序資本之後,先不管這種標註能否滿足完全標註,我們先對商品的價值量與屬性進行對比。
物質在進入經濟活動所存在的環境前,其包含的已知、未知正負屬性都無法以任何形式發揮作用,因此,對人類經濟活動而言,也就不存在正負屬性之分,而且由於沒有加入勞動時間,也就不存在任何價值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