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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顧茂暉的身份

在唐蘭領完轉正第一個月工資後, 顧茂暉通知她, 可以辦離婚手續。

離婚需要去當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唐蘭還得從工作單位開一張證明,證明裡需要當事人寫離婚理由。廠裡的同事告訴她,離婚理由最好寫的好聽一些, 比如什麼把有限的青春和激情奉獻於現代化的假設當中……

唐蘭思索了一會兒, 在理由那一欄填上:感情破裂, 雙方自願離婚。

另外還有進行財產分割,有的夫妻因為財產分割不清大打出手的也大有人在。分割最好兩個人私下進行。

唐蘭找顧茂暉談過一次, 顧茂暉告訴她:自己什麼都不要,至於安安的撫養權, 他雖然想爭取, 但他尊重唐蘭的選擇。

唐蘭忍不住說:「房子是你花錢買的, 離婚了你應該收回去。」

顧茂暉笑笑說:「房子雖然是我買的,但新房是你建起來的,這個家是你一點點的佈置好,再者離婚後你不能連住的地方也沒有, 」

他們兩個的共同財產並不多,什麼鍋碗瓢盆,也不值得分割,顧茂暉都沒要, 說自己用不上。

主要在安安的撫養權。

唐蘭很喜歡安安,但她心裡明白,她畢竟不是安安的親生母親, 她始終覺得,安安和顧茂暉在一起,對孩子更好。

唐蘭隱晦的問顧茂暉想不想要安安的撫養權,顧茂暉低著頭:「想是想,只是安安從小就是和你在一起,我這個做爸爸的,並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我不確定我適合她。」

顧茂暉想到其他問題:唐蘭今年才二十六歲,城裡結婚晚的,這個歲數還沒結婚,他們離婚了,唐蘭可以追求新的幸福,如果帶上安安……或許她有這方面的顧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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