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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意不出的話,我想……”

皮林問道:“你想怎麼樣?”

“股份稍微給我多一點,我可以多出一點錢。”

皮林知道做合夥做生意必須平衡,讓大家都覺得不吃虧,所以對郭亮的建議倒是持歡迎態度,他說道:“多把一點股份給你倒是沒關係,不過就按你剛才說的,股份只能侷限在這個洲子上,也就是你可以按股份多得一部分蘆葦銷售的收益。而且……而且你不許獨自向外銷售新的蘆葦品種,智慧財產權在我和我的老師手裡。”

郭亮連忙提醒道:“不僅僅是蘆葦,所有島上的出產。比如蘆葦根、魚什麼的。”

皮林見郭亮斤斤計較,笑道:“魚有多少?那個塘裡的魚全部給你吧。不過,我告訴你,等我們有了錢,那個塘將用挖泥船用淤泥填掉,栽種蘆葦。想吃裡面的魚都不可能了。”

郭亮說道:“量雖然少,但也要分清。合夥做生意講究的就是先小人後君子。只有分清了,今後的矛盾就會少。”

皮林只是想把這裡做試驗基地,他的目光落在更多更遠的地方。只要培育成功,他將在其他地方承包更多的灘塗荒地,小小的三百畝還真不放在他眼裡,只要卡住不讓郭亮賣品種,股份多少的關係並不大,他在乎的經驗積累,在乎的是怎麼說服家人,包括姐姐姐夫。他甚至有成功後放棄承包這裡的想法,他相信自己的天地遠遠不會侷限在這裡。

他看著郭亮,心道:“你姓郭想拍羅鎮長的馬屁,那你就拍,我保證讓你不虧本就是。”

郭亮看中的則是另一個東西。他當然想一腳踢開皮林而獨霸這個洲子,但從皮林現在的態度就可以看出,讓他放棄這塊洲子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今後眾人都知道那個東西能賣高價的時候,還需要皮林的姐夫來壓住村民的眼紅。所以,郭亮只能儘可能在股份上佔大頭,以放棄蘆葦的智慧財產權、放棄高價的蘆葦為誘餌。

另外,郭亮不能獨霸這個洲子的原因是:即使現在成功勸說皮林放棄承包這個洲子,將來自己發了財,羅鎮長還不恨死我?給我一雙又一雙小鞋穿?

……

合同還沒有簽訂,二人心裡都竊喜不已,都覺得佔了對方的便宜。

高興歸高興,但籤內部合同還得在老文放棄承包之後才行。只有將洲子承包下來,才有他們二人合作的基礎。

看到皮林一臉菜色。郭亮笑道:“你這人不適合在外打交道,心虛的弱點很容易被人抓住。……,不管怎麼樣,我算是這個洲子的最大股東。老文的工作由我來做。做通了他的工作,我們找村長籤合同,回去我們二個再議一議協議條款,我還要找家裡人籌集資金。怎麼樣?”

“好吧。我聽你的。可我擔心他不同意。”皮林煩躁地說道。

但事實完全出於皮林的意料之外,當郭亮和老文揹著皮林嘀咕一陣後,很快就點了頭。然後郭亮將結果告訴了等在一邊的皮林。

皮林面對這個結果完全不信,說道:“怎麼可能?我都活動了一個多月了。他一直不鬆口。”

郭亮說道:“你只知道動之以情,拿不出多少錢來讓他安心,他當然不信。我幫他解決了後顧之憂,他當然願意了。”

郭亮給老文的條件是:這裡繼續聘請老文兩口子管理,容許他家繼續住這裡養雞養鴨捕魚。不管這個洲子的收入如何,每月給他四百元的工資,給他老婆二百元工資。如果管理好,每到年底還有年終獎。如果將來洲子承包失敗,郭亮和皮林一次性賠償老文一家二萬元。

但給老文的條件是老文必須保密,不得說出自己的收入,也不得向外透露簽訂的協議。

老文一聽哪有不同意的?兩口子在這裡一個月就是六百元,一年就是七千二百元。這可是以前收入的幾倍。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