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裡可能遇到的待遇問題,也一無所知。
誰讓他曾經從事的工作,並不像那些真正刀頭舔血的大律師那樣,需要嚴密審慎、務實到每一個細節呢。
得罪了馮見雄之後,他還以為對方的報復手段,僅限於錄個音、然後為將來“緊急避險”提供些證據依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