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不靠譜,沒人回答這個問題。
也不用回答。
在回樹興的高鐵上,上午十點,餘笙接到訊息,三哥葉不同與青琴姐,已經領證了。
他們兩個連訂婚的儀式都省了。
看著鮮紅的結婚證,兩個人幸福的合影,餘笙也很高興。
葉不同發了謝謝。
青琴也發了謝謝。
只有兩個字,多一個也沒有。
餘笙一激動,這必須給他們寫一首歌啊。
青琴姐不用說,三哥會彈琴,唱起來肯定也沒有問題。
拿出筆,飛快的在本上寫著,不到五分鐘,一首《知心愛人》問世。
“寫得真好!”
餘笙轉頭一看,說話的身邊的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
“謝謝!”
自己結婚了,可不能隨便與人家小姑娘搭訕。
餘笙說完,拍照,給劉嘉慧發了過去。
“姐,給琴姐他們兩口子。”
餘笙特別註明。
“什麼,什麼兩口子?”
“死丫頭結婚了,我怎麼不知道!”
“不行,我罵她去!”
餘笙就知道,劉嘉慧不會放過青琴。
要想生活過得甜,飯裡必須加點鹽不是。
發完,一看小姑娘還在看他。
“您,您說作曲家嗎?”
“嗯,也算是吧。”
餘笙現在還沒有與魔皇娛樂公司解約,是公司的曲皇。
當然,這個合約,因為餘笙走上了仕途,已經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對他沒有約束。
他就是把歌給其他公司,也沒有問題。
“那,那您能不能給我寫一首歌?”
“所有的收益,我全部給您,一分錢也不要。”
見餘笙沒有說話,小姑娘慌慌張張的掏出自己的身份證,雙手遞給餘笙。
“邱靜,你幹什麼?”
過道另一邊的一個男孩子急了,一把把身份證奪了過去。
看樣子,他們是在一起的。
“你瘋了,一個騙子,給他看什麼身份證。”
餘笙這才發現,整個車廂裡,有十幾個年齡差不多大小小青年。
看樣子,應該是學生。
“宋達,誰讓你搶我身份證的,你有沒有禮貌。”
邱靜一把又奪回了自己的身份證。
“大哥,我叫邱靜,今年高三,是林江市樹興縣一高的學生。”
“我特別喜歡唱歌,小提琴過了六級。”
“一直想有一首自己的歌,您能不能幫幫忙,我可以掏錢買的。”
“只是現在錢不多,您說個數,等我以後有錢了,再還給您。”
“機會都是自己爭取過來的,相逢就是緣分。”
“好,我答應你。”
“不過,我的歌,不能給別的公司的人唱,所以你要想拿到我的歌,首先要被我們公司簽約。”
“或者,你與公司談版權的問題。”
“不過,版權費可能會有點貴,一般的家庭,負擔不起。”
餘笙說道。
“大哥,你的歌很貴嗎?”
“差不多吧,應該是有點小貴。”
餘笙心裡還是有點小驕傲。
“吹牛也不打草稿,張嘴就來,無恥!”
宋達在一旁不滿的說道。
一個小屁孩的酸勁,餘笙沒有在意。
“真的!”
“看來,我只能選擇嘗試簽約你們公司了。”
“可是,我不是學音樂的,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