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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

別的心思,過了一會兒,靜江也道:“我覺得這個高律師是滿不錯的,你們以為呢?”

老大潤江說:“我沒意見啊,反正均攤下來一個人只要幾千塊,我只要你們四個一致同意。我就掏錢。”

桂芝是真心希望最好不要用高翔,萬一官司輸了,怪到她頭上無所謂,就怕到時候一口一個‘勝強介紹的’,她心疼自己的兒子,不願兒子牽扯到自己的家事中。但她從來沒有想過她一直把方妍牽扯在其中,並且凡事都把方妍頂在前頭,靜江又不是傻子,當然也會不滿。

她一直推搪道:“再看看吧,再看看吧,高翔是個大律師,費用比較高。”

幾次拖延下來,桂英有點扯火了,催促她道:“你什麼意思,你到底是說句話啊。”

桂芝道:“我的意思吧,我們最好是不要請律師,這不是有小妍嘛,她可以上庭做證人發言啊,至於其他要準備的資料,我可以負責,請律師到底要多一筆費用,我們在媽的手術上前前後後已經扔下去十幾萬了。我們又不是小年輕,也都是中老年了,也要留點錢在身邊,放著的。”

“話是這樣說沒錯。”桂英氣結,“可就像你說的,已經十幾萬丟下去了,咱們也不差這幾千塊了。現在都到了這個份上,你才說不請律師,我說你怎麼一到關鍵時刻就掉鏈子呢,平時嘴巴上把自己誇得比誰都厲害。”

桂英丟下這句話,也懶得理桂芝了,徑自到朋友圈裡去撒網找律師去了。

找來了一個叫徐愛華的女律師,是朋友介紹的,所謂的朋友其實就是他們住宅小區裡一起唱歌跳舞的,這人把姓徐的女律師帶來,說這位徐律師特別厲害,打官司98%都是贏得,反正是吹的天花亂墜,桂英聽了很心動,立刻找了桂芝,雙方一碰面,徐愛華和他們年紀差不多,又說自己打贏了多少官司,又把女兒送去了美國等等,再加上聽了方家的案子,徐愛華直道:“容易,這案子沒什麼難辦的,和我前面一個案子的情況差不多,我也不照樣打贏了,對方還沒有找警察呢,更何況你們是有警察口供的,怕什麼!只要有警察的筆錄就行了,你們有沒有證人無所謂,更何況你們說那個地方是明令禁止不許動物入內的,讓你們家的人把這些東西拍下來傳到我的郵箱,我的助理會處理的。”桂芝讓她說的很心動,也同意找她來打,最重要的是,人是桂英找來的,她總算卸下了肩頭的重擔。

回去就讓方妍帶上相機把街心花園門口政府的標識給拍了下來,發到了徐愛華的郵箱裡。同時,方妍還把整件事的過程在郵件裡又寫了一遍,方便徐愛華瞭解情況,畢竟桂芝和桂英都不在現場。

然而郵件過去一連三天都沒有回應,方妍有點不高興,問桂芝:“我問了她幾個比較關鍵的問題她怎麼都不回答?”

桂芝又去找桂英,桂英在電話那頭懶懶道:“唉,這個事情你自己找徐律師嘛,多大點兒事啊,我這裡正忙呢。敏敏未來的公婆要到海城來,我和小卞要請親家吃飯,我是沒空管了,你看著辦吧,姐。”

“我和她不熟啊。”桂芝急的跳腳,她擔心的事果然還是發生了。“不是你介紹來的人嗎,當然你去催啊。”

桂英道:“我又不認識她,也是別人介紹給我的,再說我和她見面可是把你帶上了,你比我能說會道,和她一見如故的,你去找她呀。”說完就當了甩手掌櫃。

桂芝沒辦法,唯有硬著頭皮上,於是一連發了三條訊息給徐愛華,徐大律師都沒有反應,直到好幾天過去之後才電話了桂英,問道:“怎麼還沒有收到你侄女發給我的郵件?”

桂英打電話去質問方妍,方妍‘嗤’了一聲道:“她效率挺高的啊,我幾天前就發了,她到現在才想起來說沒收到,那麼長一封郵件呢。”

桂英道:“那你再發一遍,現在就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