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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即使是她,也跟別人一樣,以為他只是笑裡藏刀。

曲淺溪看懂了,卻看不下去,心情不爽了。

“如果我說我不想繼續這個約定,你會肯嗎?既然一定要繼續下去,當然得嚴肅認真對待了,這關乎到自己的聲譽和自由,我一向不愛別人侵犯屬於我的權益,我也不喜歡別人將過失強加在我的身上,現在做好準備,以後是按照條款說理的,所以說,我必須在意。”

“是嗎?”

他支著下巴,審視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

裡面寫滿饒有興趣。

她說的頭頭是道,似乎真有那麼一回事兒,只是他卻在她的眼眸中撲捉到一絲別樣的情緒。

曲淺溪暗暗吸口氣,不悅,“話題別扯太遠了。”

他還是看著她,片刻後,從檔案包中抽出兩張白紙和兩張簽字筆。

連慕年很快就提筆,龍飛鳳舞的大氣字跡洋洋灑灑的嵌在白紙上。

曲淺溪接過紙筆,卻遲遲未動,在他不注意時,抬眸看他,過了片刻,她才提筆。

連慕年很快就寫好了,檢查一遍,覺得沒有要補充的後,才隨意的將紙張擱一邊,抬眸注視著她。

當初他提出什麼七點門禁,完全是一時衝動。

現在,這個衝動變成了兩個人的契約,書寫成文,達成協議。

第五十八章 不平等的契約

協議的作用是相互的,除了針對她,自然也能針對他,約束他。

他知道本質上它改變不了什麼,卻不後悔提出了這個協議,甚至說是非常樂意接受的。

因為協議能有深入人心,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它能提醒她不要做她不該做的事,因為他明白,她清楚他為什麼要約束她。

而他,寧願被約束小許的自由,也不要被戴綠帽子,所以他自然覺得非常值得。

只不過,曲淺溪接下來的舉動告訴他,他太小看她了。

曲淺溪寫好了,將兩人的想法整合一下,重新起稿。

內容其實不多,也不復雜,歸結起來也就三四條。

內容如下:

一:兩人要恪守契約內容,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跟對方說清楚具體是何事,對方可根據事情來判斷是否答應晚歸要求,晚歸即使超過了當日十九點歸家。

二:如果沒有事先通知對方卻晚歸或者是不,則要接受懲罰;如告知對方對方卻不同意其晚歸,如果其無視對方的反對,堅決晚歸,則要接受雙倍的懲罰。

三:懲罰的內容任由對方提出,其要無條件接受懲罰,不得有怨言。

四:契約終止要在雙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終止,任何一方都不能強行終於該契約。

曲淺溪看著,感覺非常滿意。

小嘴得意的暗暗笑著。

整合的這些條約,幾乎都是她提出的。

但她認為她沒有徇私,反而合情合理。

她笑,遞給對面慵懶的坐在沙發上的男人,“怎麼樣?有意見嗎?”

連慕年看著,俊臉微黑,“這些都是你個人的想法,我的呢?!”

“你那不科學!”她嚴正言辭,“如果真的像你說的那樣只需告知對方即可,那對方萬一說謊呢?”

連慕年嗤笑曲淺溪的自以為是。

“我會說謊?有什麼是我不敢承認的?”

“我只是打個比如。”她不以為意,“你外面的女人不少,誰知道你那天心血來潮時會不會約她們出來,卻瞞著我?”

“我為什麼要瞞著你?我什麼時候瞞過你了?”他這話只是陳述事實,在曲淺溪眼裡卻成了深深的諷刺。

諷刺她自作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