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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文(滾)。”爸爸:“你說啥?”小明又說:“古文(滾)。”最後爸爸把小明打了一頓。再譬如:“木蘭,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臥槽你知道我是女的了?!!”“臥槽你是女的?!!”……

奈何他是沒什麼笑點的人,這些笑話他從來不覺得好笑,往往一個笑話講完,只有她獨自笑得在沙發打滾……原本覺得無趣的他,看她笑得捂著肚子,紅撲撲的臉埋在抱枕下,最後也笑了,不是因為笑話好笑,而是以為她太可愛。

是的,太可愛。可愛到他無法不愛。

世界上再沒有一個人,能像她一樣,不求任何回報,不因任何理由,掏心挖肺喜歡他,傾盡所能對他好。

唯有一個她。

他從前僅僅覺得自己喜歡她,不覺得有多愛。在他眼裡,喜歡與愛是分割開來的兩個詞,喜歡是一時之歡,愛是終生之諾。他是天生淡漠的人,愛這種炙熱到需要終身廝守的情感對他來說,太過奢侈。而她離開之後,他才發現,他對她,其實早就不止喜歡。

他早就愛上,也許是在巴黎一起嗅著薔薇花香的日子,也許在她一次次撤下他的冰水換上花茶的瞬間,也許在那個煙火盛放年飯鮮香的除夕夜,許是在她將最珍愛的碧璽送上之時……在無數瑣碎而溫暖相伴的瞬間,愛一點一滴無孔不入,最後深入骨髓。

可這些,都沒有了。再沒有人為他做可口的飯菜,再沒有人在他沉悶之時費心逗他開心,再沒有人,在這樣孤寂而茫然的夜裡,為他點一盞歸家的明燈。

夜色岑寂,溫淺緩緩穿過庭院,庭院裡的臘梅花與茶花早已經凋謝,四月的海棠在枝頭結出一嘟嚕一嘟嚕的水紅花苞,這樣美麗的景緻,她應該是喜歡的,可惜沒看見。

他靜靜佇立在花樹下,過往甜蜜一幕幕浮現在眼前,重溫著曾有的幸福。

微涼的冷風吹過來,簌簌的枝椏將風分離撕裂,風中飄蕩著的,回憶的破碎的,都是夢。而樹下的人還在遙望遠方,盼著夢裡的那張面孔,回家。

Star,讓我找到你,讓我帶你回家。

※※※

Z市,天氣晴朗。

時間在婚禮的籌備中過得很快,一晃便四月二十號了。

婚禮基本準備周全,只差兩件事未完成。一是還沒去民政局領證,二是未正式對外界發出通告。前一件事是因為樊歆的身體未全好,後一件事是慕春寅還沒安排。一方面他擔心過早洩露婚禮訊息會節外生枝,比如榮光的某人發難搶婚……他並不畏懼對手,但他希望一輩子一次的婚禮,全程順利,不留任何不快。

另一個原因是他想讓樊歆以一個轟動的姿態驚豔整個圈子。不露面則以,一露面就是石破天驚的“慕太”!嗯,想想當榮光那誰誰得知這訊息後的表情他就痛快!

於是痛快的某人吹著口哨上了二樓,興致勃勃看著自己的新娘子試禮服。

幾套禮服都已定做好,皆是純手工打造,一針一線,一珠一花,無一不精無一不美。看著樊歆拖著長裙的優美身姿,慕春寅忍不住拿著相機在旁拍了幾張。

歐式立鏡前的樊歆拿手擋他,“你別拍。”閒暇時他一玩單反就喜歡拍她,吃飯拍睡覺拍,這次連試禮服都拍。

“你身子沒好拍不了婚紗照,還不許我過過手癮?”慕春寅放下單反,從背後摟住她,他的衣襟貼著她的背脊,雙臂環過她的肩,順著她的胳膊握住她的手,呈一個半鎖著她的O型,據說這是一個在心理學上隱含霸道的姿勢——擁抱之人不僅想在身體上親暱對方,更渴望佔有對方的精神與靈魂。

樊歆微微一僵,但沒拒絕,她視線一轉,去看面前的鏡子。

大幅立鏡清晰的投出兩人的身影,他面容俊美長身玉立,而她身姿窈窕容顏妍麗,那拖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