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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無效作為”

狄山嶺一怔,沒想到會這麼快,嘆了口氣說:“行,明天一早給我,上午我就跟指揮長彙報。”

莫逸信點點頭。

狄山嶺站起身來說:“快中午了,該吃飯了,我上樓休息一會。”說著站起身來走出辦公室,莫逸信站起來,目送他離開。

吃完中午飯,莫逸信直接回到辦公室,開始寫報告,該調查的內容基本都調查完了,只是把材料總結總結,欣山公司的案情他都能背出來,寫報告也是駕輕就熟。

因為考慮到要依據這次報告向政府等多部門彙報,所以報告題目定為:“欣山公司收購平南璀璨年代娛樂有限公司的調查報告”比較合適。

第一部分是事情起因部分。介紹一下欣山公司的基本情況,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的基本案情。

第二部分是涉及人員的情況。介紹一下收購方欣山公司總經理翟松鷹的基本情況,再介紹一下轉讓中介人,之後介紹轉讓方馬建南、古小峰、程保衛以及法院調解參與方嘉禾置業有限公司和周利軍的情況,最後還要介紹一下現經營人徐繼武的情況。

第三部分是調查情況。

2010年7月9日,馬建南和周利軍以璀璨年代商務會所及法人周利軍(乙方)名義和平南省嘉禾置業有限公司及法人雷用(甲方)簽訂夜總會場地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內容見附件夜總會場地租賃合同影印件),甲方將“嘉禾國際廣場第六層東邊半層(6010、6011房)”建築面積為3888.12平方米有償租賃予乙方作為夜總會經營,乙方自行投資、設計、裝修,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租賃期限為十年。

2013年9月,我專案組對當時馬建南進行詢問(見附件--馬建南詢問筆錄影印件),馬建南確認了簽訂上述夜總會場地租賃合同的事實,並介紹了整個事件的經過。

根據馬建南反映,2010年下半年,馬建南和朋友周利軍到嘉禾國際廣場以“璀璨年代商務會所”及法人周利軍的名義承租了嘉禾置業有限公司的房子。

2010年11月開始裝修,剛開始投資人是馬建南自己,後來馬建南的朋友程保衛、古小峰主動加入投資。

2011年8月底裝修完畢。

2011年9月26日前後,欣山公司總經理翟松鷹透過其公司辦公地房東“周斌”(真實姓名申寧)的牽線,以3400萬元(欣山公司實際轉賬支付馬建南3100萬元,另300萬元作為施工押金暫不支付)的價格收購了璀璨年代商務會所,並簽訂收購協議(見附件--收購協議影印件),收購內容規定甲方(收購方)翟松鷹,乙方(轉讓方)平南璀璨年代娛樂有限公司(註明股東:馬建南、古小峰、程保衛三人),協議規定,甲方以現金整體收購經剝離債權、債務後的平南璀璨年代娛樂有限公司,並由甲方整體接管。甲方收購剝離債權、債務後的所有資產(包括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見附件一:平南璀璨年代娛樂有限公司被收購資產清單)及資產相聯絡的專屬權、專營權。簽訂協議當日有翟松鷹、馬建南、程保衛在場。

收購協議簽訂後,欣山公司分四次將收購款項轉入馬建南賬戶。2011年9月28日轉賬500萬元、2011年9月30日轉賬500萬元、2011年10月12日轉賬1300萬元和500萬元(上述支付款項由欣山公司賬目及相關銀行流水均由顯示)。欣山公司將餘款付完以後,馬建南將剩餘的資料移交給欣山公司的總經理翟松鷹,包括消防報驗資料(下落不明)等。

2011年10月國慶節過完後,欣山公司正式接收繽紛年代公司的硬體設施,包括房子、裝置等,還有管理團隊、工作人員等,還有交通工具(兩輛賓士牌商務車“唯雅諾”(下落不明),兩輛車購買價是9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