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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每個人都很關注三樓的事情。
方木儘量躲避著那些警察,快步登上三樓。
走廊盡頭有一扇鐵門,現在正敞開著,裡面似乎還有一個房間,牆壁是一面大玻璃。此刻,十幾個警察正靜靜地站在那扇玻璃前,人群中,能聽見邰偉的聲音。
“……我當時就假裝拉肚子,躲在一樓的衛生間裡聽動靜,過了一會,果真聽到有人上樓。我悄悄跟在他後面,轉入三樓走廊後,我發現他走了幾步,又停下來,接著又向前走,最後站在了313房間門口,像是在敲門,又像是在寫什麼。後來被害人跟他聊了幾句,我當時以為是相識的同學,就準備撤,結果還沒等我走幾步,就傳來了廝打的聲音,後來,我就把他制服了,帶回局裡……”
方木悄悄的走過去,所有的人都在屏氣凝神地聽邰偉說話,居然誰都沒有發現方木。
“你能肯定他就是兇手麼?”一個挺著將軍肚,表情威嚴的人說。
“能!”邰偉的語氣和表情都很堅決,“首先,在被害人的門上發現了‘7’的標記;其次,專案組的同事正在勘查現場,包括檢查犯罪嫌疑人的寢室。剛才他們給我打來電話,據說有重大發現。”
有幾個女警匆匆地跑過來,把厚厚一疊材料遞給邰偉,邰偉簡單翻看了一下,抬頭對那個胖子說:“局長,可以開始了。”
局長點點頭:“開始吧。”
所有人都圍向那面玻璃,方木不敢擠得太靠前,只能在人群的縫隙中竭力捕捉玻璃那面的情形。
這是一個安裝了單向玻璃的審訊室。裡面陳設簡單,靠左側的位置擺放著一張桌子,兩把椅子,桌子上有一盞檯燈。兩個警察正坐在桌前,一個翻看著剛剛遞進來的材料,一個在紙上寫畫著什麼。對面是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看起來冰冷無比,很不舒服。牆角裝有攝像頭,頭上懸掛著話筒,審訊室裡面的聲音可以透過擴音器傳到外面。
審訊室右側的小門開了,帶著手銬和腳鐐的孟凡哲被兩個警察架了出來。
他看起來虛弱不堪,頭始終低著,隨著警察把他按到椅子上的動作在胸前搖晃著。嘴角的血已經乾涸,臉上橫七豎八的分佈著暗紅的印記。
那兩個警察盯著他看了幾秒鐘,一個年長一點的警察開口了:“姓名?”
孟凡哲低著頭,毫無反應。
另一個警察把檯燈扭向孟凡哲的方向,孟凡哲的全身籠罩在強烈的燈光下,在身後的牆壁上留下扭曲的影子。
“姓名?”
孟凡哲還是不開口,彷彿睡著了一般一動不動。
年長的警察不緊不慢的點燃一根菸,翻開桌上的卷宗。
“2002年7月1日凌晨1點至3點之間,你在哪裡?”
沒有反應。
“2002年8月10日上午8點至9點之間,你在哪裡?”
還是沒有反應。
另一個警察看看牆上的鏡子,他知道局長和其他同事都在外面盯著他們。他轉頭看看像塊木頭一樣呆坐在那裡的孟凡哲,不由得惱羞成怒。
他一拍桌子,大喝道:“孟凡哲!你別以為不開口就沒事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還沒等他說完,孟凡哲猛地抬起頭,面對強光,他的眼睛仍然圓睜著,如果目光可以殺人的話,面前的兩個警察恐怕早就萬箭穿身了。
“啊——”方木又聽見了在走廊裡那聲野獸般的低吼。
孟凡哲的手腳都被固定在椅子上,他卻拼命地向前掙扎著,看起來似乎隨時都有可能擺脫束縛,向面前的兩個警察猛撲過去,那個稍年輕點的警察被嚇了一跳,不由得向後挺了一下身子。站在孟凡哲身後的兩個警察急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