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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從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的卦形、卦名、卦象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八卦中的早期構成層面起源於雷神崇拜的文化觀念,其卦形的產生受到天下雨這類圖畫的影響,“震、艮”兩卦的卦形仍然保留了有關“雷、雨”的象形意味,而“乾、坤”兩卦的卦形則是象形構件符號化的結果。

儘管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在語言裡統稱為“爻”,當文字產生後便存在如何用形體來表現“爻”的詞義的問題,而選擇其中的某一個卦形作為“爻”的字形亦不妥,因為每一卦形已有專門的卦名相對應。甲骨文的兩個“五”相疊的“爻”字,說明漢文字創造後就已有用數字來進行選擇不同卦形的手段。當然,“爻”的字形義僅反映出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中的一個,即“乾”卦,這是字形義有時要比詞的本義窄的表現。另外,“爻”的字形選擇“乾”卦作為數字卦的內容,足見“乾”卦在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中的核心位置。儘管“乾”的本義就是雷神,然而“乾”的“天”義則是比雷神更具概括力的觀念,這樣的認識至遲在“爻”的字形產生時已是如此。

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後來經重疊後構成了十六個四畫重卦。如果仍用《周易》六十四卦中的十六個卦名,且以通行本《周易》的順序排列,它們是“下C上C(乾)、下D上D(坤)、下C上D(泰)、下D上C(否)、下B上D(謙)、下D上A(豫)、下D上B(剝)、下A上D(復)、下A上C(無妄)、下C上B(大畜)、下A上B(頤)、下B上C(遁)、下C上A(大壯)、下A上A(震)、下B上B(艮)、下B上A(小過)”。

這樣,我們目前所能看到的四個數字構成的數字卦便相應地得到解釋。比如巴黎歸默博物館所藏的殷墟第一期卜甲上,由上而下排列著四個數字“六一一六”,以單數為陽爻、雙數為陰爻轉換成符號卦為“下B上A”(小過,下艮上震)。《甲骨文合集》29074片的“六七七六”,轉換成符號卦為“下B上A”(小過,下艮上震)。《小屯南地甲骨》4352片的“八七六五”,轉換成符號卦為“下A上A”(震,下震上震)。《續殷文存》上七所錄銅器上的“八八六八”,對應的符號卦為“下D上D”(坤,下坤上坤)。

(四)八卦的命名

八卦,即八個三畫單卦,是在原始的四個二畫單卦基礎上增形而成的。二畫的“震”上再加陰爻為“震”,二畫的“艮”下再加陰爻為“艮”,二畫的“乾”再加一陽爻為“乾”,二畫的“坤”再加一陰爻為“坤”,這四個三畫卦中所加的部分,則是原始二畫單卦意義的強化。

由於是三畫卦,其組合排列又多出四卦,即“離”、“坎”、“兌”、“巽”。

離,繁體字為“離”,字形為形聲字,本義為鳥名。“離”很早就有“分離、離開”的假借義,如《詩·小雅·雨無正》:“正大夫離居,莫知我勩。”離,上古音來母歌部,“離”發展出假借義“分離、離開”義,是因為來母字多有“分裂”義之詞,如“列、裂、利”等。“離”的卦名是因為其卦形兩陽爻被中間一陰爻隔成分離狀實為天和地分離狀而命名。在原始的二畫單卦中,一長橫為“天”之狀,而在“離”的卦形中下面的一長橫已表示“地”之狀。甲骨文中地之狀也用一長橫表示,如“立、土”字形下方的一長橫。“離”的卦象為“火”,而“離”的詞義系統中並無“火”義。卦象為“火”,當指卦形中的兩短橫,即陰爻的原型雷神在“離”的卦形中已以雷火的面目出現。

坎,其卦形和甲骨文的“水”(字形為河水)的構造相似。水從高處流至低處。《說文》:“坎,陷也。”即地面低陷之處,也是流水匯聚之處。坎的卦象為“水”,綜合考察“坎”的卦形、卦名和卦象的關係,應先有卦象的命名,後再填補卦名所在的